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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怎么就进步了?害苦我了! 第594章 中宣的反应(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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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常规会议,第二天。

    中宣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上午九时,会议已进行到第三项议程。

    常规内容通报完毕,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唐远志没有按流程进入下一项。

    而是把面前一份薄薄的材料往桌边推了推,抬头扫了一圈与会者。

    "今天早上,有两份材料同时摆在了我桌上。

    一份来自中纪委那边,关于思想监督范围的内部讨论记录。

    另一份来自中央党校,有关上周那场跨组辩论的完整实录。"

    唐远志的语气很平,如同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非要开启一场争论。

    "两份材料里都提到了同一个人:汉东省委宣传部的江临舟同志。

    党校那边的辩论,他作为主辩方之一发言;

    纪委那边的讨论,有一半的议题是围绕他的发言案例展开的。"

    停了一下,唐志远把材料翻开,但没有念,只是用手指在某一页上点了一下。

    "我想先听听各位的看法。

    关于这个辩论本身,关于江临舟的发言逻辑,也关于纪委那边在讨论中提出的'思想监督延伸'问题。

    今天不急着做结论,先理一理。"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

    坐在唐远志左侧的舆情局局长郑国平先开了口,语气听不出情绪,但措辞直接。

    "唐部长,党校辩论的完整记录我看过。

    江临舟在辩论中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纪律力量提供处置保障,舆论引导提供可被理解的解释框架。

    两者服务于同一件事,但各自工作节奏不同,需要判断的不是谁更重要,而是各自的介入阶段。"

    郑国平把笔记本翻了一页,继续往下说。

    "这个观点本身,并没有否定纪律的优先性,也没有主张舆论可以超越事实处置先行表态。

    他只是提出,在事态处置的同时,公众的预期管理可以同步推进。

    这个逻辑在宣传部的工作实践中,是有验证基础的。

    纪委那边以他的发言,作为"法治意识不足"的讨论案例,这个判断的依据链是缺失的。"

    说完这段话,他把笔记本合上,没有继续延伸。

    会议桌中段,分管宣传教育的局长陈力明接过话头,方向与郑国平略有不同。

    "我补充一个维度。

    纪委的工作逻辑和宣传系统的工作逻辑,确实是两种不同环境里形成的经验模型。

    纪委侧重底线清晰、程序完整,这是由其职能决定的,没有问题。

    宣传系统则侧重预期管理、信息透明度,这也是由其职能决定的,同样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当这两种逻辑面对同一个突发事态时,谁先进场,谁后进场,以及进场之后以什么方式交接。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优先级问题,是一个需要被设计出来的协同机制问题。

    而且是事关如何保证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陈力明夹枪带棒地表明:这是纪委在抢宣传的部分权柄。

    唐远志没有评价陈力明的发言,转向坐在会议桌末端的另一位局长。

    "王局长,你的意见呢?"

    王卓然一直没说话,翻看材料的速度比别人慢一些。

    听到唐远志点名,没有急着开口,把目光从材料上移开,落在桌面上。

    "我同意郑局长和陈局长的分析。

    只补充一点,纪委那边在讨论中提到江临舟时,引用的证据是他在党校辩论中的一段发言。

    一段发言在纪律系统内部,被用作推断其法治意识不足的依据。

    这本身说明两个系统之间在"信息判定"这个环节上存在方法论的差异。

    宣传系统判断一个人的立场,基于他的整体工作成果,而非某一次公开场合的措辞。

    纪委那边以一次课堂发言作为评估依据,这与宣传系统的工作习惯之间有不小落差。

    我们是不是需要沟通一下,这方面的问题,防止其他部门对我部官员的误解。"

    王卓然的话绵里藏针,把向上告状,包装成了沟通。

    唐远志作为中宣副部长,就没有下面局长那么大的顾虑,而且必须表明本职立场。

    "纪委那边的讨论,还有一层意思,需要被放在桌面上说清楚。"

    唐远志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后放下杯子。

    "他们在讨论中,提出的一个延伸方向。

    纪委的监督工作应当向干部思想领域延伸,及时纠正那些"对法治建设理解片面化的倾向"。

    这个提法本身没有问题,但它的适用范围需要在具体实践中加以明确。

    法律条文有其适用的裁量空间,这不是模糊,是制度设计的一部分。

    如果干部的每一次独立判断都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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