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地方自行捐办义学、社学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并奖励绅民办学。民间祠庙之不在祀典者,由地方官晓谕居民,一律改为学堂。诏下后,天津集贤书院改为北洋高等学堂,南昌友教书院改为算学堂,贵州学古、经世二书院均改为学堂。
筹办京师大学堂。五月十五日(7 月3 日),光绪帝准设立京师大学堂,任命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为管理大学堂事务,以张元济为大学堂总办(张不久辞职,改任黄绍箕为总办,黄不久调职,由余诚格继任总办),朱祖谋、李家驹为提调,许景澄为总教习,刘可毅、骆成骧等为教习,原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为西学总教习,原设官书局和新设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并由梁启超参考日本和西方学制起草《京师大学堂章程》,章程共分八章52条,规定大学堂办学方针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西并用,观其会通。”课程分普通学和专门学两类,以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初级算学、格致学、地理学、文学及体操学为普通学科;以各国语言文字学、高等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为专门学科。章程还规定“各省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
创办铁路矿务学堂、农务学堂、茶务学堂、医学堂,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五月初二日(6 月20 日),御史曾宗彦奏请于南北洋设立矿务学堂,总理衙门议准设立,并令各省现有学堂酌增矿学课程。六月二十三日(8 月10 日),光绪帝诏谕:铁路矿务为当今切要之图,亟应设立学堂预备人才,①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159 页。
② 《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第90 页。
所有各处铁路扼要地区及开矿省份,应行增设学堂,令王文韶、张萌桓筹议办理。五月十六日(7 月4 日),诏兴农学,令各省督抚饬地方官劝谕绅民兼采中西各法兴办。七月二十九日(9 月14 日),两江总督刘坤一奏于江宁地方设立农务学堂,“聘明于种植物学、农艺化学人员为之教习”。七月二十四日(9 月9 日),准孙家鼐奏请设立医学堂,归京师大学兼辖。七月二十六日(9 月11 日),准刑部主事肖文昭条陈,谕于已开通商口岸及出产丝茶省份,迅速设立茶务学堂及蚕桑公院。七月十日(8 月26 日),准梁启超设立翻译学堂于上海,编译书籍报纸一律免税。
在戊戌变法期间,许多省份在遵旨改书院为学堂的同时,也积极筹办设置新式学堂,如张之洞的《设立农务工艺学堂及劝工商公所折》,黄槐森的《奏广西筹办学堂情形折》,胡聘之的《奏山西筹办学堂情形折》,荣禄的《奏直隶筹办学堂情形折》,刘坤一的《奏江南筹办学堂情形折》,张汝梅的《奏山东筹办学堂情形折》等。
变法失败后,清廷“下诏废各省学校,然民间私立者尚纷纷,亦由民智已开,不可抑遏”①。可见百日维新中,新式学堂的开办具有重大影响与历史作用。
甲午战争后,因受了“国蹙患深”和维新运动的影响,清朝的官员也开始创办了一些新型的公立普通学校。其中比较有名的有津海关道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天津创办的“西学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为北洋大学堂)和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为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西学学堂分头等学堂(高等学校)和二等学堂(中学)两级,聘请美国人丁家立为总教习,课程除“中学”外,特别注意学习机械和法律等科目。南洋公学包括四种新型的学校教育:第一,师范院,中国近代最早的新型师范学校,学习年限最少一年;第二,外院,它乃是师范院的附属小学,学科分国文、算学、舆地、史学、体育五科,学生分四班,学习满三年后升入中院;第三,中院或称二等学堂,这是中学性质的学堂,分四班学习;第四,上院或称头等学堂,这是大学性质的学堂,也分四班学习,其中高材生升入师范院。学生人数规定:师范院40 名;外、中、上三院各分4 班,每班30 名。办学经费皆由招商和电报两局众商人及买办所捐,故定名为南洋公学。
维新运动时期开设的新式学堂比洋务学堂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从学堂的设置看,它已从专门的习西文和习西艺的培养外交军事人材的专门学堂,发展到近代教育结构初步完善的普通学堂。如,京师大学堂、各省的实业学堂、南洋公学等。从课程的内容看,它已从偏重于理学转向偏重于实学。如长沙创办的时务学堂,定公法学、掌故学、格算学为专门学,把经学、诸子学降为普通学;京师大学堂设立后,把经学、理学、掌故学等列为普通学,以高等算学、格致学、农学、矿学、商学、卫生学等实学为专门学。从招生的对象看,出现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新事物,开办了女子学堂。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1898 年5 月31 日),上海电报局的经元善发起创办经正女子学堂开学,课程分中文,西文两种,中文课主要有《女孝经》、诗文、图画,医学等;西文课主要有体操、琴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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