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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十一卷-近代前编 10(第6页/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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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扩及筑铁路、开矿、制造枪炮军火等,总揽了全部洋务事宜。其权势与地位,凌驾于六部之上,颇似军机处。在总理衙门设立以前,清廷对外交涉由礼部、理藩院、鸿胪寺等机构办理。总理衙门成立后,清廷才开始有了专门的外交机构,尽管它带有半殖民地色彩,但毕竟标志着中国已进入近代意义上的外交行列。

    在这以前,清廷还设有五口通商大臣(后改称南洋大臣)、三口通商大臣(后改称北洋大臣)、总税务司等。

    由于总理衙门成为总揽一切“洋务”的中枢机构,从而引起清朝中央机关职权的变化。这一变化,在光绪戊戌年间刑部郎中沈瑞林的奏折中有一段详细记载:凡策我国之富强者,要皆于该衙门为总汇之也,而事较繁于六部者也。夫铨叙之政,吏部主之,今则出洋大臣期满,专由该衙门请旨,海关道记名,专保该衙门章京,而吏部仅司注册而已。出纳之令,户部掌之,今则指拨海关税项,存储出公费,悉由该衙门主持,而户部仅司销覈而已。互市以来,各国公使联翩驻京,租界约章之议,燕劳赏赐之繁,皆该衙门任之,而礼部主客之仪如虚设矣。海防事起,力求振作,采购战舰军械,创设电报邮政,皆该衙门专之,而兵部武库车驾之制可裁并矣。法律本掌于刑部,自各国以公相持,凡交涉词讼之曲直,悉凭律师以为断,甚或教案一出,教士多方袒护,畸轻畸重,皆向该衙门理论,而刑部初未与闻也。制造本隶于工部,自各国船坚械利,耀武海滨,势不得不修船政铁路,以资防御,迄今开办铁路,工作益繁,该衙门已设有铁路矿务总局矣,而工部未遑兼顾也。是则总理衙门之事,固不独繁于六部,而实兼综乎六部矣。①从这段记载看,清廷各部职权由此相对缩小,甚至名不副实,形同虚设,总理衙门成为包揽一切的机构。所以,外国侵略者把它视为“帝国政府(指清廷)的内阁”,这表明清朝中央机构开始发生变化。

    “新政”时期政权机构的变化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朝野上下要求改革现状、挽救民族危机的呼声日益高涨,掀起了要求以改革现行政治体制为中心的维新运动。

    从光绪十四年(1888)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先后七次向光绪帝上书,历陈改革政治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光绪帝下诏进行变法。在变法期间,他下令删改则例,裁汰冗员;取消詹事府、通政使司、光禄寺、鸿胪寺、大理寺、太仆寺等冗散重叠机构;设立矿务铁路总局、农工商总局、京师大学堂;准许办报馆、学会、商会、农会;改各省书院、祠庙为学校;裁汰绿营、用新法训练新军;推行保甲制度等等。这一系列改革和措施,遭到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抵制和破坏。然而戊戌变法的失败,并不表明旧的政权体制照样能维持下去。随着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八国联军的侵华,《辛丑条约》的签订,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登上了政治舞台,向清皇朝发起猛烈进攻。清朝统治者为了挽救没落的命运,被迫进行机构改革和宣布预备立宪。光绪二十六年(1901)底,清廷发布“变法”上谕,推行“新政”。三月,清廷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规划“新政”的机构。随后,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练兵处,划一全国新兵训练;成立财政处,谋求统筹全国财政,解决财政困难;设立商部,将矿务铁路总局并入。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立巡警部,统理全国警务;设立学部,管理全国教育。在这期间,先后裁撤东河河道总督,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及通政司,归并詹事府于翰林院,裁汰各衙门胥吏差役,停止捐纳买官,废除科举制度,设立学堂,派学生出国学习等等。

    这一时期的新政,是对清朝政权体制的重大改革。通过这一改革,使清朝政权机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旧机构被撤销了,一些新机构设立了,传统的六部、九卿的建制趋于瓦解。

    “预备立宪”时期的官制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政治,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五大臣回国后,向慈禧太后陈述了实行“宪政”的三大好处:一是“皇位永固”;二是外患渐轻;三是“内乱可弭”。清廷于七月十三日(9 月1 日)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先从改革官制入手。同时,派载泽等编纂官制,命各省督抚派员参议,后又派奕䜣、瞿鸿 等总司核定。经过一番讨论,由奕䜣等议定一个改革朝廷官制的方案。九月二十日(11 月6 日),清廷宣谕按照奕䜣等厘定的新官制进行改革。(1)改巡①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添裁机构及官制吏治》。

    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理藩院为理藩都,大理寺为大理院,都察院为都御史、副都御史,其中法部管司法,大理院管审判,都御史负责“纠察行政缺失,伸理冤滞”;(2)将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礼部,工部并入商部,取名农工商部;(3)增设专管轮船、铁路、邮政的邮传部;(4)内阁、军机处、外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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