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漫话镇反运动(3)
对于主席来说,镇压反革命是**党建政后早就决定必须要采取的重大步骤之一,唯一的考虑是适当的时机。
面对即将到来的抗美战争的强大声势,主席当机立断要求大张旗鼓地清除反革命分子,就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时机来到了。
对此,主席这时对公安部长罗瑞卿有过清楚的解释。
他说,在此之前为什么不能大量地镇压反革命?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我们的财经问题还没有解决,同资产阶级的关系还比较紧张。
如果我们在那个时候提出大量镇压反革命,是不合适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财经问题基本解决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打起来了,因此,“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
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尽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
刘少奇随后的解释更为形象。他说: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为什么能够大张旗鼓地搞起来,关键在于有了抗美援朝战争。
“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
很显然,基于过去革命的经验,主席相当了解,这种大规模镇压行动,不仅对反共的旧势力会有强大的震慑力,而且会对广大基层民众起到一种相当形象化的政治教育的作用,会极大地树立起新政权的政治权威。
对于刚刚取得全国政权的**党人来说,这一点特别重要。
因此,“双十”指示即特别按照主席的意见,明确提出:这次镇压反革命,要特别注意对群众的教育作用。
其作法就是:“当杀者,应即判处死刑。当监禁和改造者,应即逮捕监禁,加以改造。对于这些案件的执行,必须公布判决,在报纸上发布消息(登在显著地位),并采取其他方法,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担心发生扩大化
“双十”指示虽然批判了“宽大无边”的“右的偏向”,强调“严厉制裁”,但并未提出严惩的标准。
指示要求各地“依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加以镇压”,而这时政务院却尚未有条例颁布。
再加上指示仍旧突出强调了要防止发生“左”的偏向,继续要求“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规定“判处死刑时,党内必须经过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受委托的地委批准”,而各地本来工作就头绪繁多,且又有过以往中央几度指示“镇反”不了了之的经验,故多数地方开始显然未给予高度重视。
按照“双十”指示规定的时间,各地均应在11月10日以前向中央提交报告并拿出“镇反”的计划来。
但迟至11月中下旬,才陆续有西南局、华北局和北京市等少数地方将“镇反”报告及计划送至中央。
从主席对这些报告的批示情况看,他此时对“镇反”的做法亦尚无具体成熟的设想,因而特别看重地方的设想与实践。
因此,对一些明显过于笼统的提法,如西南局提出的“罪大恶极者”坚决处死,“罪恶甚大者”分别判处徒刑或关押,“罪恶较轻者”可在释放后加以妥善管制,同时“对于一切反革命的处理必须具体分析,讲究策略,区别对待,达到镇压反革命、瓦解分化敌人的目的”的方案,主席也明确表示赞同。
而对北京市委提出的“先搞特务,再搞反动党团,最后搞各种反动的封建势力”,和力求准、稳、狠的并无确切标准的打击办法,也是全盘肯定,并向各地大力推广。
一些地方开始动作后,即按照“双十”指示的要求,公开判决,发布消息,声势搞得较大。
但这却又引起了**中央在某种程度上的担心。这是因为,在**历史上,屡次发生肃反运动扩大化的情况,再加上1947年华北土改和1949年进城后一些地方发生过乱捕乱杀的现象而不得不加以纠正。
因此,运动刚刚发动不过一个多月,刘少奇就开始紧急部署适度降温,又强调要注意策略。
刘少奇在高干会上即明确提出:“镇压反革命要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宣传报告工作亦应如此。
即是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去进行宣传工作。对重要案件,在群众中影响大,对特务活动打击大者,必须发布重要新闻,并配合以通讯、短评、社论等进行系统的报道,藉以鼓舞群众防奸反特斗争情绪,并以分化匪众,收杀一儆百之效。
但对一般案件,对群众影响教育不大者,则不必亦不应件件报道。因以后镇压较多,如果每杀一人都要报道,在报纸上过多的宣传杀人,亦恐产生副作用,如可能使某些人怀疑我们”杀人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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