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过火“等。”
不仅如此,刘少奇等人显然认为,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仍然需要有个限度,特别要注意掌握住分寸。
不仅宣传上要注意策略,就是杀人也要注意策略。川东区党委这时有指示称:“自新匪特中的组长以上的职业特务应速送行署公安厅管训,其中少数负有血债者应处以死刑”。
刘少奇明确批示:“将最末处以死刑一句删去”,“匪特分子,包括首要分子在内,既已向我自新投诚,不再进行反革命活动,即使过去负有血债,亦不应杀。”
华东局这时有报告称,他们自6月份起即已纠正过分宽大的偏向,1~10月已破获特务案件2195件(缺福建省),逮捕特务14080人,破获电台103部,连同其他反革命盗匪等共处死刑2911人,徒刑13093人,登记反动党团101636人,掌握线索者154592人。
**中央对此即明确批复道:“在镇压反革命分子中,如果一个地方已经杀得不少时,则可适时略为放松一点,即大批处决人犯的时间延长一些,缓和一下社会各界紧张的空气,此时报纸上亦不要登得太多,即只把处决要犯登报,次要者便不必登报。”
这个时候,运动不过刚刚开始,除北京、天津和少部分基层外,多数地区尚未真正行动起来,动员、宣传和教育群众的声势都尚未造成,主席未必希望马上就来束缚各级干部的手脚。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刘少奇批示对自新分子不应处以死刑时,主席特别将其修改为:“如果血债重大群众要求处以死刑,并估计情况在处死之后比较不处死更为有利时,亦可处以死刑。”
但建国伊始,又是同时在抗美战争和土地改革两大运动的同时,在全国几亿人口中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主席一时也还不能不慎重其事。
当西南局宣传部根据中央高干会的指示,就《新华日报》“很不策略”地“连篇累牍”刊载清匪反霸的消息做出检讨后,主席即专门批转各地吸取教训,同意不要造成“一种非常紧张的空气”。
当中南局提出:“镇反”“必须强调打得准、打得稳,要做到有准备、有重点、有区别、有分寸”,“镇压反革命的战线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两条重要战线必须密切配合,要使这几个方面的打拉策略骤配合得宜,取得相互支援之效,而不可无策略地多面出击,引起全局紧张,孤立自己”。
主席也高度肯定,并指示说:“这是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全套策略问题,如果不在干部中弄清楚,并加以严密掌握,就有为反革命所利用,为民主人士所不满,为人民所不同意,使我党陷入被动的可能。”当黄克诚提出,对解放后并无罪恶的湖南起义军官“不宜采取急躁处理办法,除其中个别特别反动的分子应逮捕惩治外,不宜逮捕过多”,否则将引起极大惊恐时,主席亦明确批示“即照黄电意见处理为宜”。
受此影响,一些省份,如河南省,将近一年执行死刑3000人,就敏感地发现各地捕杀已开始出现草率现象,注意到民主人士、工商界、知识分子及学生中均“有些震动”,因而刚刚进入到1951年1月,就迅速决定一般停止逮捕和杀人了。
对于河南等地的这种谨慎的做法,主席这时也照样转电各地,表示肯定。
下放杀人权
判死刑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但是,进至1950年1月中旬以后,眼看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进展异常顺利,国内民气上扬,主席明显地开始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现状感到有些不满足了。
显然,过分强调不要搞得太紧张、太急躁,不要逮捕过多,杀人过多,达不到主席所期待的发动群众的目的。
1月17日,主席读到中南局转来的湘西廿七军的“镇反”报告,发现湘西21个县仅军队就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且还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处决一批。
区区一个湘西,不仅远离沿海前哨地带,人口密度也远小于河南与华东地区,就处决了4600人,而且还有许多反革命要杀,而河南一个省处决了3000就不敢再杀了,华东几个人口大省总共才不过处决了2911人,相比之下,主席立刻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毫不犹豫地做出批示,强调:湘西准备继续再处决反革命“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
由此联系到华北以及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所有新区,他开始断言:新区多数都是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至今这些地方的地主威风还有很多没有打下来,一贯道等会门甚为猖獗。
“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他进而坚决地提出:在这些地区,“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
杀得太多,会不会引起资产阶级的不满呢?主席明确回答:“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就不怕他们叫唤。”
因为,“现当反美土改两个*的时机”,只要“善为处理”,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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