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没有在空气中闻到霉味,她打开装燕麦的麻布袋子,抓了一把燕麦,看着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不过等她凑近鼻尖细细闻着,果然嗅出一股淡淡的霉味。
她当即大怒,“该死的鲁克,彻头彻尾的混蛋!竟然给我送发霉的燕麦,怪不得最近少了许多客人购买我的燕麦粥,原来是他卖给了我发霉的燕麦,上帝一定会惩罚他的行为。”
骂完鲁克之后,艾达怒气冲冲将手中的袋子放回架子上,“等那家伙下次来送货了,我一定让他好看!”
艾达骂得太激动了,隐隐约约有唾沫往外喷,方知味不动声色将他刚刚烧的这锅热水盖上盖子。
又过了一会儿,锅里的热水烧开。
刚刚那锅热水用来煮燕麦粥,这锅烧开的热水则是用来泡红茶。
方知味起身将架子上的茶罐拿到手,“我来泡茶。”
他打开茶罐,随手捻了一小撮,里面的茶叶都称不上茶叶了,全都是一些廉价的茶叶碎末,还有一些茶梗。
除此之外,里面还有一些石头的小碎块。
方知味抬头询问艾达,“有干净的纱布吗?”
“你要纱布干什么?”
艾达一边说着,一边从架子上找出一块干净的纱布递给他。
方知味将纱布摊开,往纱布上泡两桶茶水所需要的茶叶用量,“我先前路过爱斯餐厅时,听他们后厨的厨师谈起茶包直接泡水会有苦味,等过一遍热水之后再泡,苦味就不会那么浓郁。”
爱斯餐厅算是他们这一带最好的西餐厅了。
艾达也知道这个原理,不过她还是坚持直接泡,“若是过一遍热水,茶味就没有了。”
在他们这一片区居住的居民,哪个不是等茶泡彻底没有味道之后才扔,岂会将泡出茶味的水扔掉,那简直太浪费了。
方知味挑石子的动作不停,随口道,“我喜欢喝没有苦味的红茶。”
“随你。”
艾达也任由方知味去了,毕竟他今天难得帮她干活。
用她丈夫的话来说,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方知味将茶叶里的杂物统统选出,用纱布装好后过一遍热水,再将铁锅里烧开的沸水倒进一旁用来装茶水的两个木桶里。
他没有直接将茶包扔进去,而是等木桶里的水稍稍降温之后,大概九十度左右,又才将茶包扔了进去。
这也是茶水泡出来不涩苦的重要步骤之一。
刚将茶水泡好,外面就来了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大卫是艾达早餐店的老顾客了,他是一位印刷工人,身上藏着经久不散的油墨味,远远就能闻到。
他刚进来就从上衣口袋掏出一便士放到柜台上,“同往常一样,还有鸡蛋上面多一点黑胡椒和盐。”
一英镑可换二十先令。
一先令又可以换十二便士。
最后一便士还能换四法寻。
按照现在的物价,一便士约莫能买一块一磅重的面包。
一磅若是换算成克,大约有九百来克。
艾达开早餐店多年,虽然称不上经商奇才,但对经商一事她也略懂一二,比如刚刚大卫要的‘同往常一样’便是艾达推出的套餐,一块面包,一个煎鸡蛋,一杯热红茶。
这些如果分开买的话则需要五法寻,加在一起客人就省下一法寻。
客人们都很喜欢点这个套餐,早餐店开到现在也全凭这个套餐支撑着。
艾达擦干手上的水,三两步走向柜台,“马上就好。”
她接过大卫递过来的杯子,往里面装了满满一勺红茶。
客人带来的杯子虽然不一样,但是每一杯红茶的量却是固定的。
方知味泡茶时还疑惑客人们难道不能自己买茶包泡茶吗,为什么要在艾达这里买泡好的茶,直到泡完茶以后他算了一笔账,在艾达这里买一杯红茶比自己买茶包泡茶便宜多了。
比如大卫,方知味刚刚见他眼角还有眼屎,想来早上起床连脸都没有洗,那更没有可能烧热水了,若想泡茶,他还要烧一壶热水,更加费事。
趁着艾达给大卫切面包,方知味拿起一旁的小煎锅煎鸡蛋。
鸡蛋打到锅里,方知味才问大卫道,“吃流心的鸡蛋,还是全熟的?”
大卫拿起手中的杯子吹了吹,浅浅抿了一口茶,“流心的。”
还不忘重复道,“多一点椒盐。”
“好。”
大卫抿了一口茶之后,停顿一瞬又抿了一口,他感觉唇齿间带着一丝丝回甘,不像先前有着浓厚的涩苦,反而有点像他先前在艾斯餐厅喝过的味道。
他不禁感到疑惑,“艾达,你换茶叶了吗?”
今天的茶味格外柔和好喝。
艾达‘锯’面包的手一顿,心中一紧,“没有啊,怎么了?难道是今天的红茶不合你的胃口吗?”
大卫又抿了一口热茶,在艾达的注视下缓缓摇头,“才没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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