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练了“大衍呼吸法”和那些拳脚功夫,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体内那股越来越强盛的力气。
年少气盛,总是盼着有一天能用这身本领出人头地,偶尔也会在心中幻想若是遇到剪径的强人,自己该如何痛快地大打出手。
他确实手痒,但杀人……这个字眼对于一个刚刚在武道上摸索的少年来说,太过沉重,也太过血腥,他从未想过要去终结一条鲜活的生命。
可是,他抬起头,迎上张伟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
石头不是傻子,他跟着张伟一路摸爬滚打来到繁华的津门。
这一路上,张伟是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
这是一个从不无故惹事,但也绝不怕事的人。
张伟手中的刀,所饮的血,无论是妖兽还是人,皆是该死、必死之徒。
伟哥既然在今夜找上自己问出这番话,那就说明,今夜必定有十恶不赦之人需要用血来偿命。
“张大哥,我……我听你的。”
石头的声音虽然还在发抖,但那股憨厚的眸子里,却闪过一抹狠厉,“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听到这个回答,张伟眼底的冷光微微融化了几分。
他伸出宽厚的手掌,在石头的后脑勺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语气稍微放缓了些:
“习武之人,光有强健的体魄不够,这胸中,必须得养出三分杀伐果断的胆气。你若是连见血的胆量都没有,日后练到再高的境界,一旦真的生死相搏,也只能沦为别人刀板上的鱼肉。”
张伟这番话并非只是说教,而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王春花那一群人,让他愈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个世道的残酷与扭曲。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王府的退让换来的是蹬鼻子上脸。
只有自己足够强大,下手足够狠,才能在这个世道站稳脚跟。
石头的性格里有着农家子弟的淳朴,甚至有些过于软弱。
哪怕如今已经入了炼皮境,若是真的遇到那种悍不畏死的亡命徒,气势上一弱,十成的功夫恐怕连三成都发挥不出来。
张伟不希望石头成为一个空有气血的花架子,他要借今晚这场杀戮,给石头上一堂真正的实战课。
用那些泼皮的血,来浇灌这个少年武者的胆魄,让他知道如何在这残酷的江湖与朝堂夹缝中保全自身。
“今晚你随我去。”
张伟转身走到那个靠墙的木柜前,“杀不杀人,全由你自己做主。但你要看清楚,我杀人的时候,那双手是如何握紧的。”
石头用力地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他掀开被子,手脚麻利地从床下翻出了一套张伟之前给他置办的黑色粗布夜行衣,三两下便换在了身上,用一条黑布将脸蒙了起来。
张伟也熟练地脱下身上喜袍,换上紧贴着肌体的黑色夜行衣。
随后,他拉开木柜最底层的一个大抽屉。
一股铁锈味扑鼻而来。
那是一把通体用百年柘木与牛角复合制成的巨弓,弓身上缠绕着细密的牛筋,在黑暗中犹如一条蛰伏的黑龙,散发着沉凝的压迫感。
这是他之前来客栈时,让石头去找人定做的备用弓。
张伟并打算用那柄一直带在身边的玄铁横刀。
今夜的行动,他绝不打算近身肉搏。
夜里在王府内院,那三十多个人踹开厚重实木大门的那一脚,张伟看得很清楚。
那扇门上的铁皮包边都被震得脱落,能踢出这种力道的,绝不是寻常的泼皮,那领头的家伙或者暗中藏着的高手,必定有着炼骨境甚至更往上的武道底子。
那群人既然是来抢王家的家产,有备而来,手底下肯定也见过了不少血。
如果在小巷里和三十多个人短兵相接,纵然自己已是炼肉圆满,刀法精绝,也不敢保证能毫发无损。
更何况还带着一个刚入炼皮境的石头。
但弓箭就不一样了。
只要拉开距离,凭借自己已经臻于化境的“连珠境”箭道,他能在一个呼吸之间将一排人射成刺猬。
这就是最为纯粹、最为致命的攻伐之道,无声,无影,剥夺生命于百步之外。
张伟将那把一百二十斤的崭新牛角大弓背在身后,紧接着,他又从抽屉深处摸出了一个婴儿手掌大小的锦囊。
里面装着的,是一面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小旗——迷雾幡。
这东西是他留作保命的底牌。
津门城不比荒郊野岭,城里有巡街的武侯,有打更的更夫。
虽然选在深夜动手,且是下九流的贫民坊市,但为了万无一失,确保不留任何首尾,这迷雾幡必须得用上。
有了这浓雾遮掩,即便那些人临死前惨叫连连,旁人也只会以为是夜里的鬼哭狼嚎,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随后,张伟又从柜子旁边拖出了四个又粗又长的牛皮箭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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