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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怎么就进步了?害苦我了! 第559章 案件讨论(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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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支队支队长方志强听完,手指在桌沿上点了一下。

    "钱处,我确认一个问题。

    你们说陈志远供述他引导了四组飙车者,但数据筛出了五组。

    那第五组是怎么来的?"

    林征接话道:

    "我们初步判断,第五组可能不是陈志远直接引导的,而是通过其他中间人安排的。

    陈志远在供述中从未提及"还有另一组人"的事,说明他并不知道第五组的存在。

    这也意味着,境外势力的协调网络可能不止陈志远这一条线。

    又或者这件事通过扩散自然引入了另一个赛车组,这有可能是故意设计引入外在变量。

    这样反而呈现出来更强的危害扩散性,比刻意引导更可怕。"

    方志强的眉头拧了一下。

    "如果不止一条线,或者自然扩散,那我们现在发现的五组,有没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有可能。"赵东来接过话。

    "所以我们今天不只要讨论已经查到的部分,更要讨论怎么发现还没查到的部分。"

    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沈明这时开口了,语气相当沉重。

    "赵厅,各位。我想从法律适用层面提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掌握的测速数据篡改,可以归入《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境外势力通过加密通讯远程指挥陈志远诱导飙车,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目前《刑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利用他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罪名。"

    会议室里安静了片刻,沈明才继续。

    "如果我们按照现行法律框架,只能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篡改测速仪的责任;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飙车者的责任。

    但这两者之间是割裂的。

    真正策划这一切的人,在目前的法条中找不到对应的罪名。"

    赵东来没有立刻回应,目光在沈明脸上停了两秒,然后转向情报研判中心副主任刘思远。

    "思远,你那边有没有收集到类似的案例?"

    刘思远翻开面前的文件夹。

    "最近半年,我在外网情报监测中注意到一种趋势。

    境外势力不再单纯通过舆论渗透制造混乱,而是开始尝试通过技术手段与物理社会产生链接。

    比如某国曾发生过货运公司调度系统被篡改,导致多辆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同时失去制动控制的事故。

    事后调查发现,肇事者并没有直接操控车辆,而是通过篡改调度系统、诱导驾驶员在特定时间驶入特定路段来实现目的。

    手段和我们发现的这起案件高度相似。"

    赵东来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面。

    "如果我们顺着这个方向查下去,可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存在类似的隐患。"

    方志强这时,接话道。

    "赵厅,我们刑侦这边的思路。

    先把已掌握的五组飙车者的传唤工作做完,把人审透,看看他们背后还有没有其他中间人。

    同时协调省交通厅,把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测速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性检测,确保没有其他路段也被动了手脚。"

    "还有一点,"钱卫东补充道。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这起案件涉及公安、交通、国安三个系统。

    如果我们各查各的,谁也看不全。

    只有数据打通,才能发现那些隐藏的连接点。"

    赵东来听完所有人的发言,看着在面前的笔记本上写了一页简要提纲。

    眉头皱起,开始思考案件的综合汇报以及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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