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拐了一个弯,进入了市区的主干道,路面上的车子渐渐多了起来。
明珠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并非是因为李永生喊冤,她就先入为主的觉得李永生才是本案最无辜的那个。
只是现场的线索虽然确实指向李永生,但是李永生说的那些也确实很合乎情理,更何况刘殿梅的尸体还没找到。
郑海东等了一会儿,见她没再问,就继续说:“这个案子当时判得很快。他有明确的杀人动机,现场的各种证据都指向他,再加上周围的邻居表示当晚没有听到李家有什么特别的声音,哪怕暂时没找到刘殿梅,但检察院认定他杀女同时疑似杀害刘殿梅后藏尸,一审判了个无期。”
“他没上诉?那刘殿梅就不找了吗?”
“没上诉。他就跟认命了一样,已经关进去两年多了,他一句话没说过。但上周突然对着一个来采访的记者喊了那么一嗓子。后来石市那边的同事去问他,他又不说话了。我去过一次,他看了我一眼,就说不是明珠来,他啥也不会说。”
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但明珠还是觉得手指有点凉。她把手拢在一起放在膝盖上,想了一会儿,又追问了一句:“那他女儿的死因,法医鉴定是怎么写的?”
“剪刀刺入腹腔,伤及下腔静脉和腹主动脉,短时间内大失血休克死亡。凶器就是现场那把剪刀,上面只有李永生的指纹。”
郑海东把明珠带到省厅的时候,已经快七点了。
走廊里灯亮着几盏,值班室有人探出头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
案卷早就准备好了,搁在会议室的长桌上,摞了四沓,旁边还放着一台老式胶片机的底片袋。
明珠坐下来,戴上手套,把第一沓翻开。
郑海东没有坐,他靠窗站着,就那么安静的等待着。
前几页是报案记录和现场勘查报告。
跟郑海东路上说的差不多,案发时间是凌晨两点到三点之间,李永生自己打的110,接警后十分钟石市刑警到场。现场保护良好,没有明显被破坏的痕迹。李永生当时蹲在院子里,满手是血,一动不动。被带上警车之后,他只说了三个字:“救救她……”
明珠翻到下一页,是案发现场的照片。
第一张是卧室全景,一张单人床靠墙摆着,床头有一个矮柜,上面放着一盏台灯和几个发卡。床单是浅蓝色的,铺得很平整,女孩平躺在床上,两只手摊开在身体两侧,手掌朝上。一把剪刀插在腹部正中的位置,竖直向下,只露出手柄。
第二张是女孩面部的特写。
十二岁花一般的年纪,脸上还带着没长开的稚嫩,皮肤白得没有血色。眼睛紧闭着,嘴角微微向下,嘴唇已经发乌。
第三张是手部的特写。
明珠的目光在这里停留了一瞬。
照片里女孩的两只手摊开着,手指自然弯曲,没有攥紧的痕迹,但手腕内侧有几道浅紫色的压痕,呈条状分布。她翻到下一张,是脚踝处的特写。同样有压痕,位置对称,像是被什么东西固定过。
明珠把照片放在一边,又翻了翻法医报告。
法医在结论里写到:死者面部、手腕、脚踝处均有机械性损伤,符合被外力控制时所形成的压痕。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入腹腔导致大失血休克。衣物完整,无性侵迹象。现场未提取到除死者及李永生之外的可疑DNA。
她合上报告,往椅背上靠了一下,然后将刚才看到的东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有画面出现。
“所以法医报告很明确,她是被人按住手脚、捂住嘴之后,再用剪刀捅进肚子的。一个人同时控制住她的两只手、两只脚,还要捂嘴……你见过哪种姿势能做到?”
郑海东从窗边走过来,在桌子另一侧坐下,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当时石市检察院提过一个可能的方案。刘殿梅帮忙按住她,李永生动手。”
“然后呢?”
“然后李永生杀了刘殿梅灭口。”
“那问题又绕回来了,刘殿梅的尸体呢?”
郑海东没有接话。
明珠把报告往前翻了一页,又看了一遍现场勘查结论。
刘殿梅的抛洒血迹在客厅、卧室走廊以及厨房地面多处发现,但除了这些血迹之外,没有提取到刘殿梅的其他痕迹。那些血迹的量并不大,加起来不超过两百毫升,不像一个人被杀死后留下的血量。
“所以检察院就靠这个猜测结的案?”
郑海东搓了一下后颈:“当时的法官也提过这个问题。但李永生在现场被问话的时候什么都不说,到了法庭上也不辩解。检察院提出刘殿梅共同作案的可能性时,李永生也没反驳。法官就只能按照现有证据定了。”
“那他到底是默认自己杀了刘殿梅,还是默认了自己是个连为自己辩解都懒得开口的倒霉蛋?”
郑海东张了张嘴,又闭上了,这案子直到现在,好像所有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明珠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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