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不惹眼的衣裳吗?”罗林问道。
林娇娇想了想,意念沉进补给仓。
“的确良的白衬衫有,还有条旧军裤。”林娇娇变戏法似的拿出衣裳。
“的确良”在这个年代那可是要布票还得托关系才能买到的精贵货。但这身搭配,在这个年代确实是根正苗红的标准配置。
可当林娇娇拿着衣服进了里屋,过了一会儿换好再出来时,五个糙汉子再次集体愣住了。
那件的确良衬衫雪白挺括,穿在林娇娇身上,没有半点干农活的土气,反而透着股大城市来的知青特有的清冷与纯净。衣摆被她规规矩矩地扎进洗得发白的军绿色长裤里,瞬间勒出了那不堪一握的纤细腰肢。
宽大的军裤腿空荡荡的,更显得她身段娇小柔弱,露在外头的那一小截脚踝,白得简直能晃瞎人的眼。
最绝的是她的头发。她没有扎那种普遍的双麻花辫,而是简单利落地在脑后盘了个朴素的发髻。几缕没拢住的碎发垂在白皙的耳边,配上那张不施粉黛、干净得毫无杂质的脸庞,简直就像是大西北漫天黄沙里开出的一朵莹白剔透的小雪莲。
又乖,又让人心生怜惜。
“这衣服……”罗焱围着她转了两圈,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不行!娇娇长得太招人了,这么穿,外面那些饿狼眼珠子不得黏在她身上?!”
“哪里招人了?”林娇娇扯了扯笔挺的衣角,有些无辜,“大家都这么穿的呀,挺精神的。”
“就是因为太干净了,才更惹眼。”罗森站起身,大步走到她面前。
他微微皱着浓眉,伸出粗糙带有薄茧的大手,将林娇娇领口最上面那一颗本来解开透气的扣子,严严实实地扣拢,遮住了那一小截细腻夺目的锁骨。
随后,他又像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样,小心翼翼地把她耳边那缕碎发给别到了耳后。
“今晚跟紧大哥。”罗森深吸一口气,眼神坚毅冷酷,“我看谁敢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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