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铜色的肌肤,是中原地区老百姓对他们的刻板印象,但尉迟只是带了一些蛮族的特征,反而随母亲天生长得比较白,夏天好不容易晒黑一些,最近冬日又白了,反而显得挺英俊的。
林二小姐都想着挨打了,冷不丁被对面灌了一腔情话,害羞抬头看了对方一眼,又马上低下头,随后又偷偷看了对方一眼。
单身狗田甜突然觉得自己冤大头了。
按照尉迟的说法,拉人徒步和灯会教人射箭,是雄性开屏呗,那折腾林二去呗,整她干嘛啊,真是白来一遭,原来不是要你命,是要你人,不早说!
“啧”天杀的,她要找她哥赔这医药费。
在这儿墙角仔细一看,那匕首上的宝石,在黑夜中的火彩也闪到她的眼睛了。
那尉迟混军营的,怎么可能不知道她躲在一旁,逗她和林二玩呢。
又听见那头,尉迟开腔,“其实那日游鱼会,是我兄长为了让我出丑,硬用父亲的名义逼着我去的。”当时在游鱼会上,一群公子哥三五成群,他兄长很快也找到了自己那帮狐朋狗友,大家大肆谈论着喜欢的千金,顺便嘲讽他没人要,恐怕过几年,年纪大了,寡妇都不会要他。
他懒得同这些人争执,便走到一处放空心神,撞见了林二为一个丫鬟被她的五妹妹再三羞辱,却仍然不退。
午休后,经过池塘边,他看见那个拙劣报信的丫鬟了,也看见她躲闪打量的双眼,当时心中一股烦躁,以为是侯三公子让她如此费心。
没想到是自己。
当时一直到游鱼会结束,被父亲斥责,他的脑海中都循环着一句话,“真是太好了。”这么多年不幸的人生里,终于幸运了一回。
他喜欢这个像兔子一样的小姐,他喜欢对方老谋深算又算不明白的样子。
更喜欢她鼓足勇气又下意识逃避的表情,他会慢慢结成一张网,将她整个人笼罩在怀里,不管她逃避,还是鼓足勇气,都在他的臂膀里。
“林二小姐。”他非常郑重的告诉她,“我喜欢你,能娶到你,是除了考上武状元以外,第一开心的事情。”
如果可以他甚至想趁着月色朦胧,吻下去,血液里掠夺的基因和本能的野性,都被京城水土的儒雅压抑的死死的。
最后只是依依不舍的捏了捏她前面一簇发尾,低声言,望她今日玩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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