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正在主席台唱歌的安云舒,余咏不禁想到些什么,便问起儿子们:“这个女孩你们俩认识吗?”
“是我班同学,叫安云舒。”
余咏若有所思:“她姓安啊。她的头发是染的吗?她怎么戴着口罩?”
秦洛华回道:“听说她是天生黄头发,遗传的,还有自来卷呢。”
“原来是这样啊。你们两个跟她熟悉吗?知不知道她的生日呀?或者,他家长的名字叫什么?”
秦启华说:“这刚开学的,跟谁都不怎么熟。何况是... ...女生。”
弟弟补充道:“不过,妈,她好像在追三年级的学长。刚才那首诗就是送给他的。嘻嘻~”
秦启华白了弟弟一眼:“就你多嘴。”
余咏笑了笑,摸摸大儿子的脑袋:“怎么?学校这种八卦都不愿意跟老妈分享了啊?”
两个儿子大了,虽说长得很相像,但双胞胎的性格一般来说都截然相反。
哥哥秦启华相对成熟稳重些,做事之前总会理性地想一想再出手,性格内敛回收一点;弟弟则完全相反,外向开朗,没什么城府,相对有些稚气和莽撞。
一开始,余咏只是觉得那女孩眼熟,虽说大部分都遮着,但还是能看见她的眼睛,那么强而有力,就像小时候见到她时一模一样。
余咏知道安寒山和林晓月的孩子就是这个年纪,那女孩只比自己的儿子们晚出生十天。
再加上,她的头发也像安寒山那样黄黄卷卷的。
当年,安寒山很不喜欢自己卷卷的头发,也曾因为发色跟学校起了很多次冲突。
只是,他后来证明了自己是个多么优秀的学生,成绩总是年级第一,还踢得一脚的好球。
当年,余咏迷上了安寒山,只不过后来,安寒山开始懈怠学业,在校外厮混,再后来跟林晓月结了婚,生了女儿,但听说最后也并不幸福美满。
余咏跟林晓月,当年是班级最要好的闺蜜。她和晓月、还有安寒山,都是高中同班同学。
一开始,余咏跟安寒山两小无猜,相互喜欢。后来因为一些事闹了矛盾,林晓月就和安寒山走近了,最后还结婚了。
那之后,余咏没有再和他们见过面,只是后来在路上偶遇过林晓月带女儿出行,她们便有了一次照面。
这小姑娘,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眼神跟箭一样锐利,似能把人穿透,眼睛又像晓月一样又圆又亮又好看。
听到儿子们说,这小女孩正在追三年级的学长,余咏更加确定是自己闺蜜的女儿了。
当年余咏跟安寒山分开后,林晓月问余咏,自己是否可以去喜欢安寒山,问她会不会介意这件事。
余咏其实并不介意,因为那段情谊已经走到了尽头,她也想专心考大学了,不想被没有意义没有结局的感情牵绊。
于是,林晓月就开始直接出击,对安寒山表达了自己的好感,并一步一步走进了他的心,后来还组成了一个家庭,生了一个女儿。
她当年那么勇敢,那么果决,就像现在主席台上站着的那个女孩子一样。
“果然,不愧是血脉。”余咏心里想着,会心地笑着,默默地点点头。
“妈,你怎么笑成那样?”秦洛华看着妈妈似少女般地表情,满脸问号。
“没什么,只是想到了年轻时候的事情。”
后与苏聿交谈了几句后,余咏问到了那个叫安云舒的女孩。
她想确定,那个女孩是不是自己故友的孩子,因为她知道,如果真的是晓月的孩子,那她应该需要些照顾。
早前听说,安寒山入了狱,这令她很惋惜,毕竟安寒山当年真的十分闪耀璀璨,只要是同个高中的人都知道。而且,听说后来林晓月离开了,她耳朵坏掉了,听不见声音了。
苏聿告诉她,安云舒是跟奶奶生活的,父母好像都不在身边。
余咏八九成确定,安云舒就是故友的孩子,想着以后可以多照顾照顾,但还没来得及打招呼,那个女孩就先行离开了。
安云舒做完了自己一定要做的事情之后,就跑出了学校。
因为她感到身体好痛,浑身无力,风吹得难过,想赶紧到宁墅看不见的地方,不能让他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她没有打招呼,自己就离开回了家。
同样对安云舒好奇的,除了余咏,还有宁墅的爸爸宁耀。
身为警察的他,直觉灵敏,他感觉这个女孩子并不那么糟糕,反而很有魄力。
其实,儿子在学校里交朋友,哪怕是女生的朋友,只要高中期间不要耽误学习,以后上了大学也可以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他想找个机会亲自确认这个女孩到底是怎样的品质。
“宁叔叔好。”严子强看到宁耀,迅速飘来打了个招呼。
“嗯,子强啊。最近怎么样啊,有没有目标大学?”
“现在还没想好,想看看下学期模考成绩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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