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旁人眼中的白富美。
却任由街边的小混混用一百块买走了我。
自此之后,夜市酒吧附近总能出现一辆白色豪车。
为他我废掉右手,失去理想。
后来我家族落魄,他却名动一时,成了人人艳羡的沪圈公子哥。
一室缱绻中,他捞起我软掉的手,说出了最冰凉刺骨的话:「你能不能和你妈一起,都去死?」
最后我抽身离开,消失在他眼前。
父亲屏住呼吸打通我电话:「小慕,季简琛和你妈一样,疯了。」
1
夜色翻腾而来,淹没了一片。
季简琛压在我身上,带着醉意宣泄着最真实的情绪。
他举起我顺势无力,耷拉下的右手放在身侧的手术刀上。
毫不吝啬地讽刺:「你的手早就废了,软成这样,怎么拿得起手术刀啊?」
我扭开头,闭上眼睛,沉默不应。
从火灾中拼死救出季简琛后,我的右手便彻底废掉了。
我错过了最佳治疗期,也因此无法继续学习专业,学校劝退了我。
尽管是不自量力,我执着地想要拿起手术刀,日复一日地练习,执着地想要完成曾经的梦想。
我记得当年季简琛仰头看我的样子。
少年的爽朗声音攀上耳畔,他眼里有光,而那里装着我的倒影。
「行啊,那我就等你成为医学专家的那天。」
「你做得到。」
他满怀肯定,怕是没想到失败那天,最先骂我不自量力的也是他。
「手废了也好,省的以后到处祸害别人。」
季简琛扯开领带,掐住我下巴,让我正面迎上他的视线。
狭长的黑眸掠过冷冽的寒意,他唇边泛着冷笑:「诶,说实话。」
「你能不能和你妈一起,都去死啊?」
他喝醉了酒,我也被酒味熏得多了几分醉意。
我极力贴上他,指尖轻轻划过他落满背上的伤痕。
几乎是一瞬间,他停下动作,愣神了好一会儿。
良久,一声嗤笑传来,猛烈的疼痛如期而至。
多少个漆黑的夜晚,我也曾这样小心翼翼滑过他的伤口,抹上药膏。
后来我才明白,人的爱恨来得何其迅速。
就像当年分手后,那个咬牙发誓将我拉到泥泞里的小混混,紧抿双唇,目色阴郁。
2
清晨起来,我几乎沾不了地。
日历被季简琛撕到了最新一页,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他心知肚明,然后了然不见踪影。
桌上摆放的医学书籍被风悄然掠过,停在了某一页。
恰好那页旧的泛黄,留下了折痕。
书上做满了笔记,我的名字歪歪斜斜地被写上,像是喃喃地低语。
可那是我发表过的学术论文。
季简琛,别这样。
我会不自量力地认为,你是想要认真走进我曾经的世界,窥见曾经那个高傲明艳的我。
但我知道,你不会的。
手机冷不丁的弹出一条消息。
「中心大剧院,钢琴演奏会,沈青。」
我把书随手扔进垃圾桶里,去赴一场未被邀请的约会。
……
柔光亮起,聚焦在沈青的身上,清冷又靓丽。
她的一头黄毛变成了黑发,冷白的手指骨节分明,轻轻搭在琴键上。
人人都在小声惊叹她出尘的气质和专业能力。
而我的视线落在了角落。
那个握住小提琴,融入黑暗的男人。
他仿佛有感应般抬眸,瞧了一眼,却也只是瞧了一眼。
随后便匆匆收回目光,凝视着聚在光里的沈青。
季简琛脚步轻踏,逐渐靠近舞台中央的女主角。
他笑得很浅,但透着宠溺,围困他的黑暗褪去。
余下的是被听众称做郎才女貌的光景。
音符合奏得相互缠绵,他们也深陷其中,一步步沉沦。
其实季简琛此刻的眼神我见过很多次,在床上,他被生理冲昏头脑的时候。
缠绵暧昧,不自觉地放纵。
我的指尖不自觉地陷进皮肉,企图保持冷静。
剧院开着暖气,但我还是像泡在寒潭中,冷得哽住喉咙。
「为什么?」
我半张脸沉进毛毯里,声音闷闷的,混进悠扬欢快的合奏声中,连带着滑过的泪水不见踪影。
为什么总要用这样拙劣的手段,这样的恶趣味折磨我。
3
这个双手细腻洁白,纤细如玉的女人是季简琛的死党。
多年来,沈青不厌其烦地分享欢喜与悲欢给他,他也不厌其烦地听着。
因为是沈青第一个站出来,护住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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