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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故事馆 章节目录 第 2 节 私法制裁(第3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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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怀疑的是,杨慧琼不仅仅遭遇了钟建斌一个人的魔爪。

    也许会有更多的人,也许这些人就是钟建斌的亲人或者朋友。

    不然无法解释杨慧琼腹中胎儿的事。

    而且,如果真有这种天理难容的事情,那么这个场所,则很有可能,是钟建斌的家。

    但事情,却再一次出乎我们的意料。

    我们翻遍了钟建斌家中的每一个房间,不仅没有找到杨慧琼被侵犯的「场所」所留下的任何痕迹,甚至还找到了——

    杨慧琼留下的「遗书」!

    是的,她不识字,但是她居然拥有一只电话手表。

    这着实出乎我们的意料。

    因为钟建斌家,很穷。

    他们所居住的仍然是几十年前那种泥砖瓦房,可能整个村子也看不到几座。

    他们那屋里的家具也非常简单,连电冰箱都没有。

    可以看得出来,家里真的很穷。

    所以这个电话手表显得非常突兀,一开始我们甚至以为它不属于这个家庭。

    但杨慧琼房间一张桌子上,却摆好了包装盒,还有端正的放上去就能充电的座充器。

    在把电话手表充电开机之后,我们检查了里面的内容,然后发现了一段语音信息。

    也就是,杨慧琼的「遗书」:

    「阿爸,囡囡怕,囡囡不想活了。」

    哪怕她已经十六岁了,但她颤抖的声音和语气,就像是个六岁女孩。

    与此同时,法医也打来电话,告诉我另一件事:

    杨慧琼的血液样本检测结果出来了,没有任何药物反应。

    即是说,她是自杀的。

    而且还是下了必死决心,在跳进水里之后,连挣扎的欲望都没有那种。

    6

    目前为止的证据显示,杨慧琼的死为自杀,可以排除他杀嫌疑。

    我们甚至作出一种猜测:

    钟建斌把杨慧琼卖给其他人发泄淫欲,导致她怀孕,并最终导致她厌世自杀。

    这就是杨慧琼在遗言里提到的,怕。

    但我们在短时间内找不到证据。

    而哪怕有再多的怀疑与不解,都不能成为我们办案的依据。

    因此,我们没有再拘留钟建斌的理由了。

    最后一次在询问室与他对话时,我问他:

    「你的女儿,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但是,钟建斌却始终不愿意透露半点信息,他只有那一句:

    「我不知道。」

    我知道他在说谎。

    那时,我把杨慧琼的电话手表也带了进去,并当场给他播放了那段遗言。

    钟建斌听到声音的那一刻,双眼突然瞪得老大了!

    那吃惊的表情,意味着,他此前并没有听到过这段录音。

    我把手表递了过去,直截了当地质问他:

    「钟建斌,你是否有通过强迫或利诱手段,让杨慧琼做一些肮脏的事情以牟利?」

    他拿过电话手表,紧紧攥在手中。

    然后抬起头,看着我,眼神不再冷冷冰冰。

    是杨慧琼的声音唤回了他仅存的良知吗?

    他一字一句地问道:

    「警官,请问,如果是,强奸……法律,判几年?」

    那时候,我以为他是想要认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转念一想,也不能把他吓得不想招供,所以又补上了一句:

    「但如果有立功情节,假设你现在就把共犯供述出来,那么将有机会减轻判罚,甚至可以判缓刑,不用真的坐牢。」

    我只是如实回答他的提问,但其实,我没有说明的是,他的情况并不适用此条刑罚。

    他犯下的应当是「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钟建斌,却默默地重复了我这一句话:

    「不用真的坐牢……」

    我还等着他招供呢。

    但是,他没有。

    等了好久,等到我都不耐烦了,又再逼问了他一句:

    「钟建斌,你没有话要说吗?」

    只不过这时候,他又恢复了冷峻的表情,双眼里,也只有冷漠。

    他又回到了开始时候的状态,只丢下那句话:

    「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怒了。

    这件事,不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的。

    


    7

    杨慧琼的死,以自杀结案。

    钟建斌在签署了一些文件,其中有女儿的解剖通知书、初步尸检报告等之后,他就被释放了。

    但法医那边仍然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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