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味,我又巴巴地看着他:「我能再吃一块吗?」
太孙练字最不喜被人打扰,若是旁人,兴许也就拖出去了。
可他不耐烦地对上我的眼睛,刚要发怒,意识到我是个竖子,瞬间又没了言语,只挥了挥手,示意我快些将攒盒拿去。
我于是眉开眼笑,抱着攒盒,蹲在了桌子腿旁。
2
自我到了太孙的书房,玉春姑姑惊奇地发现,太孙有段时间晚膳用得突然多了起来。
直到有一回,我将帕子里的桃花酥递给她吃,她才脸色一变,声称再有下次,就将我撵出宫去。
我吓了一跳,从此再也不敢向太孙讨要点心。
但架不住嘴馋,趁太孙不备,我总会一边偷偷看他,一边伸出爪子去摸攒盒里的点心。
这一摸,就摸了三年。
太孙定然是知道的,但他一次也没拆穿过我,想来是不愿跟个傻子计较罢。
只一回,我偷塞在嘴里的糕点还没来得及咽下,太孙忽然来了兴致,唤我将他那块上好的绛墨取来,他要作画。
我被噎得直翻白眼,一边去匣子里取墨锭,一边猛锤自己胸口,哐哐几下,将那块卡着的点心艰难咽下去。
憋红的脸稍稍恢复,我站在太孙旁边为他研墨,只见他笔墨自如,眉眼专注,三两下在纸上画了只老鼠。
灰白色的小胖鼠,憨态可掬,豆眼顾盼,生动传神,正贪婪地啃着桌上一只裂开的石榴籽。
太孙画得极好,连白茸茸的鼠毛都勾勒得活灵活现,显得小胖鼠逗趣可爱。
末了,太孙为这幅画命名「黠鼠」。
那年我十三岁,看到太孙画得这样好,忍不住高兴,眉眼弯弯冲他竖起大拇指。
结果太孙挑眉看了我一眼,轻嗤,又拿起桌上的笔,在老鼠的胡须上点了个不起眼的石榴残渣。
我乐呵呵的,又竖起大拇指冲他拍马屁——
「殿下真厉害呀!真厉害呀!」
太孙懒得理我,命我将画收好,我连连点头,正要拿画离开,却见他又唤了我一声。
疑惑地回头,他朝我招了下手。
然后我上前凑到他面前,他皱着眉头,面带嫌弃,伸手在我唇边抹了下。
我后知后觉,原来偷吃的点心屑就沾在嘴角。
太孙的话很少,且喜欢安静地待在书房看书。
而我因着自己傻子的身份,越来越不怕他。
困了就抱着桌子腿睡觉,饿了就偷吃攒盒里的点心,并且研墨的功夫也越来越好,从总是沾染在脸上、鼻子上,到手法娴熟,颇是用心地学了一段时间。
无意之中,我还发现太孙常用的松烟墨有点好吃,每次研好都忍不住用手指沾点在舌尖,咂咂回味。
太孙一开始神色怪异,挑眉呵了一声,后来又觉得有趣,每次动笔之前,都要促狭着等我尝完墨,才慢条斯理地开始提笔。
仔细想来,人们对傻子总是颇多容忍和纵容的。
我与太孙的交集,三言两语,仅限于书房,也仅限于偷吃和尝墨,本该一直如此。
直到景寿十二年的中秋宫宴上,烁阳大长公主端给太孙一碗杏酪。
那年宫宴本该是宝宁姐姐和凌邵哥哥随太孙去的。
宝宁姐姐是重华宫的大宫女,凌邵哥哥是武侍,二人皆是常伴太孙左右。
临出发前,玉春姑姑却来回禀,道宝宁姐姐脸上起了疹子不好跟去,打算换云台姐姐顶上。
彼时太孙正在书房,搁下了手中的笔,淡淡道:「无妨,让阿温同去即可。」
玉春姑姑愣了下,我也愣了下。
姑姑欲言又止,想来是嫌我年龄小,又傻里傻气。
但太孙的话,一向不容反驳。
于是我便随着去了仪元殿,将玉春姑姑的话记在了脑子里,一路低垂眉眼,不敢好奇地观望。
皇家宴席,金暖香彝,轻歌曼舞。
酒过三巡,皇帝有些醉意,由张贵妃陪同提前离开。
他这一走,气氛有了些不同,凤眼明艳的烁阳大长公主,顾盼笑兮,十指丹寇,亲自端给了太孙一碗杏酪。
烁阳大长公主乃先皇之女,景帝之妹,少时曾因和亲远嫁乌羌,景帝即位后,因疆土之争,大邺的兵马打到了乌羌。
据闻那场纷争,烁阳公主在其中里应外合,亲手杀了自己的丈夫乌羌可汗。
正因如此,回到大邺,景帝待她极其亲厚,改嫁太常寺卿,还诞下一女。
连太子都要恭敬地唤她一声姑母,更何况太孙这种小辈。
大长公主很和蔼,只道自己亲自做的杏酪,皇太孙年少,陪着皇祖父和皇叔父们饮了几杯酒,定要尝尝她这碗杏酪,解一解酒意。
满殿目光落在太孙身上。
连太子也言笑晏晏,可我直觉,太孙并不想接。
但他没理由拒绝,因为方才离开的景帝,也尝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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