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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十一卷-近代前编 4(第10页/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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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下,立即着手在两个方面展开了革命活动。一是在政治思想上对改良派的论战,一是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

    就在同盟会成立的当年,清廷迫于形势宣布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并于次年宣布了“预备立宪”。此举使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派大① 《〈民报>发刊词》,《孙中山全集》第1 卷,第289 页。

    受鼓舞,他们更加起劲地宣传保皇立宪,反对革命。为了使民主革命的思想深入人心,就必须对改良派的改良主张予以批判。革命党人在《民报》创刊号上发表文章,阐述三民主义学说,宣传以共和代专制,用革命救中国,并点名抨击了康、梁的观点。改良派立刻撰文反击。从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1905—1907)间,双方分别以东京的《民报》和横滨的《新民丛报》为主要阵地,展开了一场大论战。两派在新加坡、檀香山、旧金山和香港等地的报纸,也相继投入了战斗。

    论战所涉及的问题范围很广,但论战的中心问题还是围绕着同盟会所提出的纲领即三民主义而进行的,也就是中国是否应以革命手段推翻清廷的统治,是否应当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并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

    改良派竭力歌颂君主立宪,诋毁革命。他们认为要使中国富强,不必推翻清廷,只要劝清廷改良,要求它实行君主立宪就可以了。他们攻击革命,断言革命必将造成社会的动荡,招致外国干涉,导致国家的灭亡。康有为诋毁革命是“杀人流血”,声称:“革命之举,必假借于暴民乱人之力,天下岂有与暴人乱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终亦必亡,不过举身家国而同毙耳。”①对此,革命党人针锋相对地指出:清廷一点权利也不肯放弃,根本不可能实行君主立宪。他们指出清廷已成了帝国主义的走狗,如果不推翻清廷的反动统治,中国将被它完全断送。他们认为:“革命不免于杀人流血固矣,然不革命则杀人流血之祸可以免乎?革命之时,杀人流血于双方争斗见之。若夫不革命之杀人流血,则一方鼓刀而屠,一方觳觫而就死耳。为国而死,则吝惜之;为野蛮异族政府所蹂躏而死,则忍受之,何死之不择也。”①他们还指出,革命可以“救人救世”,“无革命则亦无和平,腐败而已,苦痛而已”②。在革命战争中,杀人流血是不可不免的。但革命正是要以流血换来不流血,换来广大人民群众免受反动统治阶级的蹂躏、屠杀。革命派认为,中国所面临的被瓜分的危险,也不是来自革命,而在于清廷的腐败和卖国。所以,推翻清廷的革命正可以避免中国被列强所瓜分。

    中国是否能够建立民主共和国,是这次论战的又一个重点。康、梁一贯认为政治改革必须循序渐进,经过一个长期的君主立宪阶段,然后才能实行民主共和制。如果“躐等”,骤然实行民主共和,必然险象环生,最终仍将归于专制。对此,梁启超曾专门撰写了《开明专制论》和《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等长文来加以阐述。他的结论就是与其革命不如改良;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不如开明专制。所谓“欲为种族革命者,宜主专制而勿主共和;欲为政治革命者,宜以要求而勿以暴动。”③革命党人则认为,追求民主共和是世界潮流、大势所趋, 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在推翻封建专制统治之后,建立起一个民主共和的国家。孙中山指出:“所以吾侪不可谓中国不能共和,如谓不能,是反夫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价值也。且世界立宪,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称为真立宪。同一流血,何不为直截了当之共和,而为此不完不备之立宪乎?”①至于国民政治素质不① 康有为:《法国革命史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 卷上册,第308 页。① 《民报》第9 号。

    ② 思黄:《中国革命史论》,《民报》第1 号。

    ③ 《开明专制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七。

    ① 《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 卷,第283 页。高这个问题,革命党人强调要以革命开民智来加以解决。

    这场论战的双方存在着原则分歧,但也有一些共同点,并都反映出了其理论上的幼稚和阶级的局限。尽管如此,这次论战仍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这场论战中,对于改良派的主张,革命党人作了有力的辩驳,揭露了他们反对革命的实质,进一步划清了革命与改良的界限,扩大了革命阵地,在理论战线上击败了改良派,取得了思想领导权,从而使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人心,促使革命形势蓬勃发展。经过这场论战,就连立宪派也不得不承认:“数年以来,革命论盛行于国中,..其旗帜益鲜明,其势力益磅礴而郁积,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口谈革命,而身行破坏。”以致主张立宪者“气为所慑,口为所钳”②。

    革命党人在与改良派进行论战的同时,还在国内发动了一系列的武装起义。

    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西省萍乡县和湖南省浏阳县、醴陵县一带爆发了由会党、农民、矿工参加的武装起义。同盟会会员参加了起义活动,并为起义军发布了以同盟会政纲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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