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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十一卷-近代前编 4(第11页/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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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革命文告,号召群众奋起反抗。起义队伍很快发展到30000 余人, 并迅速控制了四五个县,屡次击败清军。清廷急调数省军队50000 多人加以围剿,才把起义镇压下去。

    光绪三十三年至三十四年(1907—1908),在孙中山的直接领导下,同盟会在广东、广西、云南等省接连发动了六次起义,即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河口起义,广州新军起义。在广西省镇南关的起义中,孙中山亲自参加了战斗。

    就在同盟会连续发动武装起义的同时,光复会也在浙江、安徽发动了起义。同盟会成立之后,光复会的部分成员虽然加入了同盟会,但由于意见分歧等原因,一些人实际上仍以光复会的名义自行活动。光复会的陶成章、徐锡麟、秋瑾等人,在浙江秘密联络会党,在绍兴创办大通学堂作为据点,策划起义。原来准备浙江、安徽两地同时举事。但由于组织不严,浙江嵊县的会党先期发难失败,致使事机败露,各地会党武装相继遭到镇压。徐锡麟闻讯后仓促行动,于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907 年7 月6 日)刺杀了安徽巡抚恩铭,发动了起义,失败后被捕遇害。受此牵连,秋瑾也被捕牺牲。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1911 年4 月27 日),孙中山和黄兴等经过半年精心筹备,发动了震动全国的广州起义。革命党人分路发动进攻。黄兴率领的100 多人攻破了两广总督衙门,跟前来镇压的大队清军展开激烈的巷战。由于孤军力薄,激战一夜而失败,黄兴等负伤逃脱。战斗中英勇牺牲和被捕就义的有近百人。广州人民不顾生命危险,把殉难烈士中72 人的遗体营葬于城郊红花岗,并将其改名为黄花岗。因此,这次起义后来又被称为“黄花岗起义”。

    同盟会领导的多次起义,由于群众基础薄弱,又往往采取突然袭击的单纯军事冒险方式,所以最后都失败了。但是,每次起义都使清皇朝的统治受到了打击。革命党人那种以满腔热血为革命奋不顾身的崇高精神,振奋了全国人民的反抗意志,激起更多的人投身于反清斗争。正如孙中山所指出:黄花岗起义虽然失败,“然是役也,碧血横飞,浩气四塞,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全国久蛰之人心,乃大兴奋,怨愤所积,如怒涛排壑,不可遏②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 卷,第607—608 页。

    抑,不半载而武昌之大革命以成,则斯役之价值,直可惊天地、泣鬼神,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①。

    ① 《〈黄花岗烈士事略>序》,《孙中山全集》第6 卷,第50 页。

    第二节清廷的“预备立宪”

    日益高涨的革命浪潮和人民群众此伏彼起的反抗斗争,猛烈地冲击着清廷的统治,一些督抚大员对此深感不安,他们认为只有实行立宪,才能应付危局,保住清廷的统治。特别是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俄国在日俄战争中的失败,舆论大都认为这与俄国未行宪政而日本实行了宪政有着密切关系。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还联衔上奏,请定十二年后实行宪政,并奏请简派亲贵大臣出国考察政治。一时间,立宪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正如时人所说:“今日立宪之声,洋洋遍全国矣。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②迫于形势和舆论的压力,清廷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 年10 月)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等五大臣分赴日本及欧美各国“考察政治”。次年,出洋考察的大臣们陆续回国,并向朝廷密陈实行立宪的三大好处,即“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建议朝廷诏定国是,仿行宪政,以便安抚人心,稳定大局。慈禧太后经过反复考虑,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 年9 月1 日),清廷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但预备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并特别强调当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所以要“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①。清廷决定先从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订法律、广兴教育、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实行宪政的“预备”。虽然清廷对立宪采取了拖延敷衍的态度,但“预备立宪”的宣布,还是使一些人受到很大鼓舞,他们立刻组织起来并积极活动,以响应和督促清廷尽早实行立宪。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1906 年12 月),江浙绅商学界在上海成立了名为“预备立宪公会”的立宪团体,推举郑孝胥为会长,张謇、汤寿潜为副会长。随后,汤化龙在湖北成立了“宪政筹备会”,谭延闿在湖南成立了“宪政公会”,丘逢甲在广东成立了“自治会”,等等。流亡海外的康有为也决定将保皇会改名为“中华帝国宪政会”。三十三年九月(1907 年10 月),梁启超等在日本成立了“政闻社”,并向清廷保证:“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①各地的立宪团体互通声气,彼此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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