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恰巴·却吉生格及雅隆巴·喇嘛绛曲监藏等人受具足戒。然后,到内地从事宗教活动。1257年在佛教圣地五台山朝拜,写下了《文殊菩萨名号赞》、《文殊菩萨坚固法轮赞》等诗及《听法广记》。
1258 年,佛道争执加剧,忽必烈受蒙哥之命,在开平城主持大辩论,双方围绕《老子化胡经》真伪展开。八思巴参预其事,位次那摩大师而名列第二,以其雄辩之才为释教一方获胜立下功劳。会后道士樊志应等十七人被削发为僧,伪经被毁。八思巴声名渐著。同年著《道果法明鉴》,阐述本派主张。
1260 年,忽必烈称帝,建元中统,封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主,统天下教门”(王磐:《八思巴行状》),成为全国最高的佛教首领。1264 年,元世祖立总制院而领之于国师。“总制院者,掌浮图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元史·桑哥传》)同年,元世祖颁布诏书,说明自己从八思巴处接受灌顶,已封之为国师,令掌天下僧政,不可违背,以及优礼僧人,保证其寺院财产不受侵犯。
建立乌思藏行政体系,创制蒙古新字至元元年(1264)夏,八思巴与恰纳离开大都前往吐蕃,受命建立乌思藏地方行政体系。至元二年(1265)元旦,八思巴至拉萨,在大昭寺向元世祖献辞遥贺新年,春天抵萨斯迦。在萨斯迦修建了塔庙,并为七座纪念前辈教主的灵塔树立伞盖、金铜法轮及金顶,用金汁写制显密经典及般若等经二百余部,同时还向名师大德求学问法,增广见闻。
至元四年,八思巴建立了“剌让”(bla-brang),设置司礼官(gsoldpon)、掌内室与服饰之官(gzim-dpon)、司宗教仪式之官(mchod-dpon)、司礼宾官(mjal-dpon)、主文书官(yig-dpon)、司库官(mdzod-dpon)、司厨官(thab-dpon)、司引见官(hdren-dpon)、司座位官(gdan-dpon)、掌运输之官(skya-dpon)、掌马官(rta-dpon)、掌犏牛官(mdzo-dpon)、掌犬官(khyi-dpon)等十三名,负责其起居与日常生活。
八思巴在吐蕃的几年间,除了建立地方行政系统之外,很重要的一项成果是创制蒙古新字。六年,八思巴回到大都,受到真金太子及王公大臣的欢迎。八思巴向元世祖献上了受命创制的蒙古新字。元世祖大悦,随即颁行天下,诏令:“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元史·释老传》)次年,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大元帝师,赐玉印。作为帝师,八思巴向皇帝、皇后及太子讲经说法,祈求福寿,并广做佛事,佑国久安。至元六年(1269)十二月,八思巴率领僧人在太庙作佛事七昼夜。次年,又在御座上置白伞盖,上书金字梵书,用以“镇伏邪魔,护国安刹”(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集史》)。
萨斯迦派在乌思藏的影响至元八年,八思巴离大都至临洮住夏,并在当地建寺传法。十一年三月启程前往拉萨,由真金太子率军护送,帝师之职由其异母弟亦怜真(Rinchenrgyal-mtshan)代理。途中八思巴还多次写信给元世祖问安,并祝贺元军攻克南宋诸城,劝戒行善止杀。并向真金讲解佛教教义,此即后来成书的《彰所知论》。十三年底抵萨斯迦,乌思藏地方掌管教法的格西与管理各地事务的首领,都前来相会。次年正月,在出密举行了有七万僧人参加的大法会,真金太子以元世祖的名义充当施主,扩大了萨斯迦派在乌思藏地方的影响。
八思巴在萨斯迦期间,对乌思藏地方的官员重新作了任命,免除了原来还是由他任命的公哥监卜(Kun-dgah-bzang-po)的本钦(dpon-chen)职务,以尚尊( zhang-btsun) 代之。同时, 指定恰纳的遗腹子答耳麻八剌(Dharmapala-rakshita,1268—1287)为萨斯迦款氏家族与教主的继承人。这些措施在当时均引起一定的不满情绪。真金护送军返回后,矛盾尖锐。《汉藏史集》记“由于本钦公哥藏卜做了背信弃义之事,有人将此情奏报朝廷。皇帝顾念朝廷与萨斯迦派关系重大,遂决定予以护佑,派大臣桑哥(senggha)为首领,率蒙古大军前往究查”。桑哥率蒙古军七万及朵甘思(mDo-khams)和朵思麻(mDO-smad)军三万人,共十万人前往,迅速击败对抗者,处死公哥藏卜。嗣后,还拜见八思巴喇嘛。桑哥率军返回后不久,1280 年11月22 日,八思巴在萨斯迦中的拉康喇让中逝世,终年46 岁。“讣闻,赙赠有加,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元史·释老传》)为之建大宰堵波于京师。至治年间(1321—1323),元英宗特诏郡县建庙通祀。泰定元年(1324),又以绘像十一幅,令各行省为之塑像,备极尊崇之礼。
帝师制度的沿袭八思巴是元代杰出的宗教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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