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司郎中某”。在黑龙江省宁安渤海乡曾发现与金代形制、字体相同的“主奏司郎中印”。金初置左右司,凡视朝,由执政官亲执奏目,到海陵天德二年(1150),诏以主奏事付左右司官,遂为定制,是主奏事者即左右司官,但印为“左司郎中之印”或“右司郎中之印”,不称“主奏司郎中印”,改左右司为主奏司当在左右司合一后,疑是金末东夏国所为,并合左右司为一,更名为主奏司,而金哀宗天兴时合左右司后仍称“左右司郎中”。其三,金末于各地多置行尚书省、行六部,开后来行省制之端绪。其四,金末近侍官抬头,而宰执、御史台、枢密院之职权旁落。
金代官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由推行女真官制到沿辽南北面制,又由在汉人地区建尚书省到全国建尚书省,由三省制度成一省制,使中原官制在发展中成为金朝的主要官制。金朝是以中原官制为主,兼容各族制度而融合形成了具有金代特点的官制。
朝廷官制金代朝廷官制,先是女真族的国论勃极烈制,后行三省制和单一的尚书省制。
金代女真族的官制称勃堇、勃极烈。国论勃极烈制度的产生和确立,同女真族原始社会末期官属制度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的历史有关。在景祖时出现国相之称,只限一人,他人不得称之。各部的部长称勃堇,部落联盟的首领称都勃堇或都部长,到太祖嗣位始被称为都勃极烈。勃堇与勃极烈在女真语是同一语根,勃堇的本义是部长,后来滋衍出与勃堇含义不同的勃极烈。所以说,其官长皆称勃极烈,其部长曰勃堇。随着勃极烈称谓的提高和部落制的废除,勃堇不仅是部长之称,也成为勃极烈称谓以下的一般官员的统称。国论勃极烈是金初在朝廷设置的最高权力统治机构,它是由军事民主制时代的贵族议事会(官属会议)转化而来,是女真族的权贵家族联合执政的一种制度。国论勃极烈之称谓义同国相,由过去一人称国相变成多人执政的国相之制。其地位在皇帝之下,并冠以职位和特定的职称,以表示诸勃极烈的地位和职掌不同。
国论勃极烈的权力机构的组成,从家族看是由当时若干个权贵的大家族所组成,其中阿骨打家族是皇权的代表,按规定皇帝是由这个家族的兄弟相传,是勃极烈统治机构中的核心家族。国相撒改家族是宗室家族中地位最高的大家族,其地位仅次于皇族。其他诸家族任勃极烈官职者,有景祖同母弟乌骨出的次子习不失,景祖的第八子阿离合懑,景祖子劾孙之子蒲家奴(昱),景祖次室温迪痕敌本所生漫都诃(与阿离合懑为同母)。国论勃极烈主要是由皇族和宗室中一些显赫家族组成,宗室以外的完颜部和其他姓女真家族都被排斥在外。从官职构成看,有谙班勃极烈,为首席相位,任此职者有太宗、斜也(杲)、亶,是皇位的合法嗣承者。国论忽鲁勃极烈,位在谙班勃极烈下,居第二位,是诸勃极烈之长,任此职者有撒改、斜也、宗磐、宗磐。国论阿买(阿舍)勃极烈是谙班勃极烈的副手,居第三位,任此职者有习不失、漫都诃。国论昃勃极烈是军事主要统帅之一,在太祖时居第四位,任此职者有斜也、蒲家奴。国论乙室(移赉)勃极烈是协理外交事务的大臣,也是议政大臣兼军事统帅,居第五位,任此职者有阿离合懑、宗翰。迭勃极烈之上不冠国论字样是副大臣,即诸国论勃极烈的辅佐。国论勃极烈到太宗天会十年(1132)调整为四员,即谙班勃极烈(磐)、国论忽鲁勃极烈(宗磐)、国论左勃极烈(宗磐)、国论右勃极烈(宗翰)。
国论勃极烈是由皇族和宗室中最有权势的大家族构成,是国家最高的决策和审议机关,国家的军国大事共同讨论、决定施行,有共同遵守的誓约,皇帝违约,诸大臣有权依约杖之,然后谢罪,诸勃极烈对皇帝有一定约束。其发展的趋向是由多家族发展为皇族与撒改两族,最后权归皇族,并且有向三省制转化的趋向,这主要是从对勃极烈的不断调整表现出来的。国论勃极烈在职掌上有一定分工,设员不定,收国元年(1115)四月为四员(谙班、国论、阿买、昃),后增乙室、迭为六员。天辅五年(1121)闰五月,国论忽鲁勃极烈撒改死,其子宗翰为移赉(乙室)勃极烈。诸勃极烈无固定任职年限,一旦免职则在内部调整,通常是只升不降,一般地死后不再补任,或废或更名,或因在外不再回朝参议军国大事而失其职掌。经过这样的变化,一些家族便从勃极烈中失权。
女真族以勃极烈为朝廷最高权力机构中诸大臣的官称,但没有把勃堇的称谓取消,在朝廷任职的“诸酋大人”、“近上官员”均以勃堇称之。宗室子弟称“郎君”。在皇帝主持召开诸勃极烈会议时,常有“郎君”、“诸酋大人”、“近上官员”参加。在地方的官员仍称勃堇,成为一般官员的泛称,后来推行中原官制,勃堇才从历史上取消。
金熙宗即位,废除了女真族的国论勃极烈制,建立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以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以及三公(太尉、司徒、司空)领三省事。领三省事的设置及补任,没有一定的规则,亦无一定员额,时多、时少、时有、时无,其地位的不同由三师、三公的地位高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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