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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27(第5页/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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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过一年。金在京府州县置坊正、里正、主首、壮丁,同宋的里正、户长、壮丁颇同。坊正、里正都由富家出钱雇募,而主首、壮丁也可能由雇募充任。

    二、兵役金代女真族的军事组织是猛安谋克,平时生产,战时签壮者为兵,同时也以猛安谋克组织契丹、奚等族人。海陵为南攻宋,命户部尚书梁球、兵部尚书萧德温计女真、契丹、奚三部之众,不限丁数,悉签为兵,凡24 万。金也签汉人为兵,至熙宗时已发展为常制,兵役在金时是人民的一种沉重负担。

    金代签兵制度,是按人户物力和人户丁力两种方法进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金人民兵之法有二:一曰家户军,以家产高下定之;一曰人丁军,以丁数多寡定之。”这种签军的办法,实际上把有物力负担的课役户与无物力负担的不课役户,统统作为签发的对象。而且既被签发之后,还要自备衣粮,所以汉人当兵至有远戍十年不归,生死未卜,但家中还要照例每岁送衣服。楼钥《北行日录》上(《攻媿集》卷111)记载,胙城一个父老申诉他的“女婿戍边十年不归,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装与之”。家户军的人户既隶于军籍之后,即不问其丁口绝否,或是沦为佣贱,都一样的不能幸免军役。因此当时竟有“持产业契书共告于元帅府,以父子俱阵亡,无可充役,愿尽纳产业于官,以免充役”。其结果是“元帅府怒其沮坏军法,杀之”⑤。

    ⑤ 《金史》卷105《范拱传》。

    女真人虽然负担比汉人轻得多的田税,但他们往往终身不能摆脱兵役之苦。因长期的战争,他们感于兵役之苦而厌烦战争。当金兵入燕京时,吕颐浩陷敌数日,他就曾了解到:金军士每夜嗟怨,都说和契丹交战十年,而今还要南下,不知何日可以还军。金废刘豫而发兵时,女真人以为要和宋战争,都很恐惧。太原府祁县女真千户斜也,与其家属闻得发兵事后痛哭,他杀了一口猪,用斜也自己穿的衣服裹好,埋在后营,并祝告:“斜也已阵亡,葬之矣!”②金人每次签军,都要引起百姓的骚动,嗟怨道路,为害亦甚。刘祁《归潜志》卷7 记载金时签军之弊时说:“金朝兵制最弊,每有征伐,或边衅,动下令签军,州县骚动。其民家有丁男好身手,或时尽拣取无遗。号泣怨嗟,阖家以为苦。驱此辈战,欲其克胜难哉。贞祐初,下令签军,会一时任子为监军者,以春赴吏部调数,宰执使尽拣取,号监官军。其人愤愠叫号,交诉于台省,又冲宰相卤簿,..上知其不可用,免之。”

    金代每签兵都派天使。天使往山东签兵,人不肯从,便执天使杀之。这是当时人民为反抗签兵和避免兵役之苦而做出的一种正义行动。

    三、力役在兵役之外,人民还要负担各种繁杂的力役。金时力役也是出钱代役,在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以前,被役雇钱,是向未受役之家征钱给之。后来由于被役者不能得到雇钱,此制遂坏,不得不改为被役者按其所应得雇钱酌免租税及铺马钱来偿还。

    金代力役繁重。天会九年(1131),金向漠北的曷董城(今蒙古乌兰巴托西)用兵和天会十四年刘“齐”侵犯宋境时,都先后向河北、山西、京畿、山东等处调集民夫。特别是海陵南侵时,征发民夫制造军器和战船,一次征发竟达40 万人,督责苛急,日夜不息,病死的很多。海陵对南宋发动战争,向诸路括马计56 万匹,调养马夫役饲养。此外金修筑各种工程,都从诸路调集民夫、工匠。金修燕京宫殿,用时三年,全部工程动员民夫80 万,兵夫40 万。暑月工役,因疾疫而死者不在少数。修建汴京宫殿,运一木所用费至2000 万,牵一车所用人力至500 人。全部工程也向诸路调集夫匠和兵夫,每四个月一轮替。近者不下千百里,远者不下数千里,近者北归,往往要经半年时间,远者得回,需年余到家,而且不月余又复起发。其河北人夫死损大半,其岭北西京路人夫七八千人,得归者不过千余人。《金史·世宗纪·赞》记载海陵时“赋役繁兴,盗贼满野,兵甲并起,万姓盻盻,国内骚然,老无留养之丁,幼无顾复之爱,颠危愁困,待尽朝夕”。

    金世宗即位后,鉴于海陵时过度把力役负担强加于人民身上所造成的社会不安,为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便实行一些改革弊制的措施,以巩固社会的安宁,在安宁中求发展。其与力役有关者主要表现在:大定二年(1162)五月作出规定:“凡有徭役,均科强户,不得抑配贫民。”三年下诏:“今闻河南、陕西、山东、北京以东及北边州郡,调发甚多,而省部又与他州一例征取赋役,是重扰也。可凭元帅府已取者例,蠲除之。”二十三年,许所役免租税及铺马钱。二十七年,“怀、卫、孟、郑四州塞河劳役,并免今年差税”①。世宗初,把海陵时征发南攻士兵大量裁减还家,也算是减轻兵役负担的一种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缓和社会矛盾是有利的,但当时的广大人民并不因此而就免除了各种力役的负担。

    ① 《大金国志》卷11《熙宗帝纪》金大定、明昌时是社会发展的繁荣时期,力役之征有所减轻,被旧史称为金统治的“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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