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武侠小说 > 中国通史 > 中国通史目录 >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14(第13页/共23页)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收藏本页

中国通史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14(第13页/共23页)


****3*6*0**小**说**阅**读**网**欢**迎**您****

请用户自行鉴定本站广告的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本站对于广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汉书·严助传》,谓严助为会稽太守时,“数年不闻问”,引起朝廷诏书责难,“助恐,上书谢,..愿奉三年计最。”注引如淳曰:“旧法,当使丞奉岁计,今助自欲入奉也。”由此可见,郡的太守确有亲自上计者。不过,这是特例。严助之亲自上计,是出于赎罪心情。故一般说来,上计者多系郡丞与长史,《汉旧仪》说:“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即其明证。又《汉书·黄霸传》云:“(张)敞奏霸曰:‘窃见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成大化,条其对。’”《汉书补注》同条引宋祁曰:“吏,当作史。”换言之,代表郡国上计于朝廷的上计者分别为郡守与国相的属吏,即守丞和长史,而非太守与国相①。

    当上计的郡丞与长史代表郡、国上计朝廷时,还有专门办理上计事务的“上计掾、吏”及“卒”随从。如《汉书·朱买臣传》云:朱买臣..家贫,..后数岁,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师古曰:“载衣食曰重车”)至长安。诣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粮用乏,上计吏卒更乞匄之。..上拜买臣会稽太守。..初,买臣免,待诏,掌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直上计时,会稽吏方相与群饮,不视买臣。买臣入室中,守邸与其食,食且饱,少见其绶。守邸怪之,前引其绶视其印,会稽太守章也。守邸惊,出语上计掾吏。皆醉,大呼曰:‘妄诞耳!’守邸曰:‘试来视之。’其故人素轻买臣者,入视之,还走,疾呼曰:‘突然!’坐中惊骇,白守丞,相推排陈列中庭拜谒。有顷,长安厩吏乘驷车来迎,买臣遂乘传去。

    根据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如下几点:第一,每个郡国,都在国都长安设有邸舍,谓之“郡邸”,供本郡国上计者居住。第二,郡邸平时有专人看守,名叫“守邸”,其身份属于“卒”,故当朱买臣为卒时,可以同本郡守邸一同生活,甚至同席共食。第三,各郡国的上计者,由郡丞(即前云“守丞”)带领“上计掾”及“上计吏”,由“卒”驾着载有“衣食具”的“重车”,直赴京师本郡邸居住,等待朝廷的召见。这说明每郡国上计时的官吏不止一人,而由郡丞、“上计掾”及“上计吏”组成一个上计使团,并有“卒”及“守邸”供他们驱使。第四,从朱买臣同驻京的会稽郡邸的守邸和上计者的① 《汉书·匡衡传》。

    ① 参阅韩连琪在《先秦两汉史论丛》第383 页的考证,齐鲁书社1986 年版。关系中,可以看出“守丞”(即郡丞)是太守的下级,“上计掾”及“上计吏”又是“守丞”的下级。第五,“上计掾”与“上计吏”,又可合称为“上计掾吏”,均得听从“守丞”的指挥。因此,这个故事,实反映出了西汉时期郡国上计于朝廷时的许多具体作法和制度内容。故张晏给此传之“白守丞”作注说:“汉旧郡国丞、长吏,与计吏俱送计也。”颜师古也说:“张晏是也。谓之守丞者,系太守而言也。”

    到了东汉时期,各郡国上计的官吏也有“上计掾”之称,此外,还有“上计史”之号,统称为“上计吏”。《隶释》所收《南阳太守秦颉碑阴铭》,有一系列的低级官吏名称,其中有“上计掾平民朱谅季平、上计掾囗囗育子和、上计史宛卓韶、伯、上计史宛囗芟囗囗”等人。这里的“上计掾”与“上计史”,相当于西汉时的“上计掾吏”,东汉则合称为“上计掾、史”。例如《后汉书·范式传》云:“长沙上计掾、史到京师,上书表(范)式行状,三府并辟,不应。”这里的“上计掾、史”,虽然是“上计掾”与“上计史”的合称。不过,句读应作“上计掾、史”,不应作“上计掾史”,这有《通典》所载“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等语可证。不过,杜佑所云,实为东汉之制,即各郡国上计时仅各派上计掾与上计史各一人,而不再派郡丞(或守丞)、长史主其事①。

    东汉的“上计掾、史”,往往被统称为“上计吏”。按“上计吏”一名,虽已见于《汉书·朱买臣传》,但西汉时并不多见。到东汉时,“上计吏”的称谓多起来了。如《后汉书·度尚传》云:“度尚..家贫,不修学行,不为乡里所推举。积困穷,及为宦者同郡侯览视田,得为郡上计吏,拜郎中,除上虞长。”又同书《公孙瓒传》亦云:“公孙瓒..以母贱,遂为郡小吏。..后从涿郡卢植学于缑氏山中,略见书传,举上计吏。”《续汉书·礼仪志》也说:“郡国上计吏以次当神轩,占其郡谷价,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动静。”所有这些例子,都表明东汉统称上计者为“上计吏”,而且充任者多地位不高的人。

    “上计吏”,有时亦简为“计吏”,如《后汉书·杨震传附子秉传》,谓桓帝时,“郡国计吏多留拜为郎”,即其证。又《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其《别传》曰:“孔融在郡,..乃以郑玄为计掾,彭璆为计吏,原为计佐。”这里又多出一个“计佐”名称。

    汉代上计的层次除全国各郡、国得于每年岁末上计于朝廷外,郡、国所属各县、道,每年也得上计于所属郡、国。《
>>>点击查看《中国通史》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