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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三卷-上古时代 22(第10页/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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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然而恰恰相反,西汉的政权从一开始就打击工商业者,一直没有间断,而且有时打击得十分沉重,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史记·平准书》说汉政府“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以及汉武帝施行告缗钱等史实都说明这些政策是严重打击奴隶主的,所以汉代政权是封建性质的政权①。他又说:奴隶社会固有现象并非“重农抑商”,而是“重农轻商”。“重农抑商”指的是政策,“重农轻商”是传统习惯,两者不能混淆。汉代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是不容许不合法的商人任意兼并农民,使农民贫困化,以危害国家的基础。因此,汉武帝的杨可告缗,打击的是不法奸商,象宁成那样的大地主便没有遭到打击,可见汉代在保护地主而彻底打击商人奴隶主②。

    (七)郭沫若说,从意识形态来看,“汉武帝尊重儒家,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之上,把封建道德的上层建筑,牢固地建立了起来,奠定了以后两千多年的标准的封建格局。两汉奴隶制说者,在这里不自觉地碰着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他们承认儒家学说是封建理论,而却主张西汉的生产关系还在奴隶制的阶段,这岂不等于说:在奴隶制的社会基础上树立了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吗?”③我们的一些看法上面我们将目前史学界流行的有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中三个不同派别的主要论点、论据及其反对派的意见作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但没有正面地阐述我们对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主张。下面不揣固陋,把我们的一些看法论纲式地写出来,希望得到读者们的批评和指正。(一)关于中国国家的形成问题,我们认为是从成汤时期开始的。根据已经出土的地下资料和先秦典籍看来,传说中的夏代时期,在夏商两个部落中逐渐成长起来的生产力已同当时的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并已存在着阶级差别和国家萌芽的情况下,在成汤伐桀后便逐渐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①。

    中国国家形成的形式,与雅典式的不同,和罗马式的也不一样,也就是说,她既不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产生,也不是在氏族社会的一个集团同氏族社会外另一个集团的对立斗争中产生,而是在氏族社会内部分化成氏族贵族和平民阶级,在氏族社会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②。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制度的机关便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酋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的权力,于是军事酋长的权力变为王权的时机便来到了,这一转变也终于实现”③。灭商后的成汤,可能就是这样逐渐变成了商王朝的第一个最高统治者① 郭沫若:《汉代政权严重打击奴隶主》,《人民日报》1956 年12 月6 日。② 郭沫若:《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人民日报》1957 年第3 月5 日。③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74─75 页。

    ① 详见拙作《关于中国国家形成问题》,《吉林师大学报》1960 年第2 期。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6、148 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6、148 页。

    的。

    由于征服者商族和被征服者夏族的社会经济在当时差不多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上,所以“氏族制度还能够以改变了的、地区的形式,即以马尔克制度的形式”④,继续存在几个世纪。我们知道,国家和旧的氏族制度的区别,首先是按地域划分她的国民。如下所示,在保有公社残余进入奴隶制的古代中国,不是“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①,而产生居民的地域划分,而是“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也是本民族的同胞,但并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的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②的情况下,按地域划分了居民。这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中,除了迁徙杂居外,也还有象中国这样的不经迁徙也可以形成按公社组织划分居民的情形。

    (二)商灭夏,以及其后的周族灭商后,仍然各自聚族而居,各自保持着原来的公社组织,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形式组成了一个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为基础的奴隶制国家。

    这种公社,在商代叫作“邑”。甲骨卜辞中的“邑”,大体分为两类。

    一为王都之邑,属于天子的都邑,或叫“大邑商”,或叫“天邑商”,又有的叫“大邑”,卜辞中称“■邑”即“兹邑”的也是王都之邑。另一类为国内族邦之邑,有记其邑数者,例如:“弗其■邑”(《铁》213·3)、“大方伐□■廿邑”(《粹》801)、“■乎告曰[■方]■(乱也)我奠,四[邑],亦焚廪三”(《缀》117),“沚■告曰■土方■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菁》2)。鄙,在古籍中有“县鄙”、“都鄙”和“边邑”诸义。这里的“鄙”字,当为《左传》庄公二十六年注的“鄙,边邑也”,《礼记·月令》注云的“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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