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具不十分发达,土地不能大量垦辟。所以公社与公社之间有着广阔的未垦地,它既可以隔离不同的公社,又可免除发生冲突。直到春秋末期,中原的宋、郑之间还有“隙地”六邑(《左传》哀公十二年),便是其证。《尔雅》所说的邑、郊、牧、野、林、堝的层次虽然不一定如此井然有序,但在公社外围栽种防卫林木是可以肯定的。《格泊■》(亦称《倗生■》)记载格伯取30 倗生的良马四匹,确定给他三十田,订立合同,巡行三十田的疆界云:“氒糿(到)① 吴其昌:《金文历朔疏证》,商务印书馆,1936 年。
■谷杜木,■谷■桑,涉东门”①。杨树达说,“■谷杜木,■谷■桑,■谷■谷亦田之所在地,杜木,■桑,以树木表田界,所谓封树是也”②。这就是说,在当时的公社疆界上都种植杜木或桑树,作为标帜。有时公社封疆还不止一道,例如《散氏盘》铭中的散邑竟有三道之多。西周的公社都有封疆之限,是承继原始社会氏族共同体而来的。
西周时期的公社农民都是按族聚居的。《周礼·地官·大司徒》职说:“五族为党”,那么族的一级就是当时的基层公社组织,族有百家。所以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卷二十六说:“百室,一族也。..其已治之,则百家开户纳之。千耦其耘,辈作尚众也。一族同时纳谷,亲亲也。百室者,出必共恤间而耕,入必共族中而居。又有祭酺合醵之欢。”当时在公社内部的祭祀田祖的典礼,在党称■(《周礼·党正》),在族称酺(周礼·族师》)。可见,郑玄所说:“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礼祀·祭法》郑玄注),则是信而有征的。地下资料表明,斗鸡台、部分张家坡墓地与卫国、虢国、部分燕国墓地虽然有所不同,但是,两类墓地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属于同一墓地的死者应当都是同族或同宗②。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聚族而葬的葬俗,则反映了西周时期是以公社为单位聚族而居的事实。
《汉书·食货志上》记述古代公社农民集体劳动的情形说:“在壄曰庐,在邑日里。”“春,令民毕出在壄,冬则毕入于邑。”公社农民的春种、夏耘、秋收都在田野里劳动,邑无闲人,故曰“毕出在壄”。冬日天寒地冻,乃“毕入于邑”,不再耕作。那时公社农民的劳动是要按照公社规定的作息时间来进行的,如云:“春,将出民,里肯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挚。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汉书·食货志上》)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经济命脉主要建立在这种公社基础上,所以他们对于公社农民的劳动非常注意。《管子·立政篇》说:“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闬,慎筦键。筦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道路只有一条,出入公社需要检查,公社农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他们就是这样被固定在公社之中,“死徙无出乡”(《孟子·滕文公篇上》),则是对他们的严格禁令。
农业西周时期的农业生产工具,见于古代文献的有耒、耜、钱、镈、铚等。现在已经发现的青铜镈和青铜臿为数极少③,绝大部分是用木石、兽骨和蚌壳制成的。
耒本是木制的,耜与耒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它带有一个宽头,而耒的下部是分叉的双齿。《诗经》中提到耜的计有四处,其中三处都加有“有略其耜”①(《周颂,载芟》)、“畟畟良耜”②(《周颂·良耜》)、“以我覃耜”①(《小雅·大田》)表示锋利的形容词,可证这时的耜可能已有金① 唐,究竟在今何地,历来说法不一。一说在今太原一带,是为北说;一说在今临汾、翼城一带,是为南说。
②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北京附近发现的西周奴隶殉葬墓》,《考古》,1974 年,第5 期。③ 燕,大概是商代北疆的一个古国。文献记载,周初有燕、北燕和燕亳诸名。① 董作宾《殷历谱》下编卷九。
② 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科学出版社版第149—151 页。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第100 页。
属的耜头或耜套。耒耜的耕作方法包括两个动作,一曰“推”,一曰“发”。前者是刺土,后者是翻土。《诗经·周颂·噫嘻篇》说:“十千维耦”。《周颂。载芟》又说:“千耦其耘”。这种两人合作的耦耕方法,是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到了西周末期,可能已经有了铁器工具出现,这从以下材料中可以推知。《诗经·秦风·驷戳篇》的“驷■孔阜”,孔颖达《正义》把■字迳作“铁”,这是古籍中所见最早的“铁”字。这里把黑色的马称为“■”,必然这种黑色金属在当时已是常见之物,而后才有可能把黑色的马也称为“■”。《驷■篇》为秦襄公时诗,正当两周之交。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铁制工具至少在西周末年在周王畿内已经开始使用。我国在公元前六世纪铸造“刑鼎”的时候已经发明了铸铁。据研究,发明“锻铁”一般要比“铸铁”早千年左右,从此可以推断铁制工具已在西局末年出现。《诗经·小雅·信南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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