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伸)彼南山,维禹甸(田)之;■■原 ,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毛传》训“疆”曰:“画经界也”;训“理”曰:“分地理也”。朱熹《诗经集传》更明确地说:“疆者,为之大界也;理者,定其沟涂(途)也。”这里的“南东其亩”,是说按照地势水流的高低流向以定垄之南北向或东西向。可见当时的田垄是按地形决定的。《尚书·梓材篇》记载周公对卫康叔说:“昔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赋。”稽、敷就是治理,可见稽田就是种田;敷菑就是开荒的意思。陈与”甸”通,陈修就是修治、治田;疆畎就是田界与沟洫。这句活是说,农民种田,既然勤勉治理新开垦的土地,就要继续整理修治疆界和田间的沟洫。可见,沟洫之制,在周初既已行之。前引《宜侯夨》铭中的“厥川”即“厥甽的“甽”,就是沟洫。
《诗经·小雅·大田》云,“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俶载南亩。”《郑笺》云:“将稼者,必先相地之宜,而择其种。”朱熹《诗经集传》也说:“种,择其种也,戒,饰其具也。”《诗经·大雅·生民篇》又说:“诞降嘉种,维柜维杯,维穈维芑。”可见当时对于选种极为重视,所为“嘉种”,如秬、■、穈、芑大约都是黍稷之类的不同品种。《诗经·小雅·白华篇》说:“滮池北流,浸彼稻田。”这说明周人已经知道应用人工灌溉。但从《小雅·甫田篇》中的“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诗句看来,当时仍然需要向大自然乞求降雨。
《诗经·小雅·大田》说:“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稺。田祖有神,秉界炎火。”《毛传》云:“食心日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可见当时对于害虫的种类,分得已很清楚。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当时已经知道了用光诱虫,把它烧死的除虫办法。
从上引周初诸诗看来,当时农民在耕作、疆理、灌溉、施肥、选种和除虫等方面都具有相当高的技术知识,因而作物种类;也很多。大致可分三类:谷类有黍、稷、粟、禾、谷、梁、麦、稻、秬等;豆类有菽、荏菽、藿等;麻类有麻、苜、苎等①,较之商代谷物确有增加。②狩猎在当时经济生活中还占有重要的地位。据报道,沣西遗址中发现的狩猎工具为农业工具的一半以上,便是其证。这种狩猎工具以骨、角材料为主,铜镞发现较少。另外,还发现不少牛、羊、猪、马等遗骸,反映了当时饲养家畜的情况。狩猎虽然是公社农民生活资料的重要补充来源之一,但是① ②详见《积微居金文说》,第26 页、第27 页。
如同《诗经·魏风·伐檀》所说的,奴隶主贵族虽然“不狩不猎”却“庭有县特”,占有别人的劳动果实。
阶级关系奴隶主贵族西周时期的奴隶主贵族阶级主要是以他们所封的土地广狭而决定级别的。当是最高的奴隶主贵族是周王,又称“天子”。所谓“天子”即“上天之子”或“上帝之子”。在他们看来,宇宙间最高的统治者是“天”,是“上帝”,周天子就是“天”或“上帝”派在人间的代表,所谓“天立厥配”(《诗经·大雅·皇矣》)就是这个意思。周天子既然从天帝那里取得了统治人民和土地的权力,所以他们这些天帝之子在法理上便成了当时人民和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尚书·梓材篇》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与)厥疆土于先王;肆(故)天维德用,和怿先后迷民,用怿先王受命”。意谓老天既然把中国的人民和疆土付给了我们的先王,所以王要照着美德去做,使迷惑的人们和悦,而领导他们以完成先王所接受的使命,便是这个思想的表现。
其次是诸侯,亦称“公”、“公侯”或“伯”。《诗经·邶风·北门篇》:“王事适我,政事一俾益我”里的“王”,似指卫侯,不指周天子。《尚书·梓材》云:“已!若兹监。惟曰: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也称康叔为王。诸侯国就是小王国,所以诸侯亦可称王。
再次是大夫,它是天子、诸侯国内的实际上执行政务的人。《诗经·小雅·雨无正》云)“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这里的“正大夫”,指六卿百官之长;“三事”,指三公;“大夫”,指六卿及中下大夫也。可见他们是王朝中的行政官。大夫的封地叫“采邑”,是由天子或诸侯分封的。
最基层的统治阶级是“士”。《国语·晋语四》云:“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韦昭注“士食田”云:“受公田也。”可见,这里的“士”与以后平民的“士”不同。古籍中凡言统治阶级,皆称天子、诸侯、大夫、士,士以下始称为庶人。《荀子·富国篇》云:“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邾公■钟》铭又云:“台(以)匽(宴)大夫,台喜者(诸)士。”可见,“士”为最基层的奴隶主贵族。
“国人”和“庶人”西周社会的平民阶级是“国人”和“野人”(即“庶人”),他们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周族武装殖民时所营筑的城邑通常有两层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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