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乡,却生出怯情,霍光晓得是对自己此次办差的成果不甚满意,无以面对声名赫赫的哥哥霍去病。再有三十几里路就要回到长安了,他仿佛能够闻到红烧肉以及酥饼撒发出的特有香气,融在心口,顺势流淌到四肢百骸。
秋,越发深了。
看似暖洋洋的太阳再也焕发不出夏日里逼迫到让人窒息的燥热,没了光彩的枫叶不遗余力地抖擞起十二分精神,依旧难以抗衡北风摧残,哀怨地诉说着此生荣辱。
于安倒是精神头十足,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打包票,回到长安的第一件事便是请苏武、霍光吃上一顿最好的饭菜,汲黯大人若是不觉得有失身份,也一起。去最贵的酒楼喝最贵的酒,大鱼、大肉管劲吃,别怕花钱。他老子是京都出了名的大商贾,钱多的是,别说一顿酒菜,连续吃上个年儿半载都不是问题。
末了,使劲伸长胳膊也拍不到霍光的肩膀,只得拍拍霍光的后腰说,“您让我娘入土为安,这辈子你都是我的恩人。”
若是,之后晓得了你老子的死跟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霍光郁闷地笑笑,说是举手之劳无需挂怀,心中却无法推测这小子将来是否还是这幅感恩戴德模样。也或许,是那种好死不相往来的处境倒还好,怕就怕这小子视他霍光为仇敌、死敌,那将如何是好?!于安很无辜,他霍光又何尝不是无辜?
都是明白人。汲黯撤了背负的双手向前一挥,“上马……,趁着还暖和,回家。”
李陵与桑弘羊哂然一笑,有家可回的回家,没家可回还回个屁的家?!
霍光瞪过去一眼,苏武说算了,人家又没说什么,霍光气咻咻地哼了一声。
……
都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提前回到京城的赵食其说是天黑前霍光应该能到,霍去病心情不错。若是,远在平阳的老爹霍仲孺也能来长安,无疑这桩婚事能够得到血脉至亲名正言顺的祝福,至于其他人,管吊球的说三道四。想及舅舅卫青说他破罐子破摔,心里着实不是个滋味,却是憨憨笑答道:“命不与天争,这不是顺应天道吗?这不是挺好吗?”
“你信命?”卫青,破天荒甩给外甥一个天大的白眼。
从一介泥腿子驰骋疆场挥汗撒血成功跻身朝堂,不外乎霍去病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比较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所付出的艰辛更是以生命为代价。多少次险中取胜已经无从细数,都是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支撑着走到现在这般田地。霍去病信命?杀了他卫青,也不能相信。因为,他也不信,他信事在人为、人定胜天。
在这个被誉为金秋的季节里,有人是实实在在有所收获。
至于霍去病的收获,天知道是不是真的幸福?
卫青认为,不是。
霍去病觉得,还行。
万事买不了愿意,不是吗?
如是,突然生出惬意之感。大概,是田甜这个名字起的好,也许是孤独的心里总算是要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栖息之地。是的,孤独经常陪伴着他,就像他的战功就像所取得的成就,一直孤独。这时候,他又想起了公主,明明是两个人共同编制的美好偏偏拆开来两个孤独,好似天上的太阳与月亮,得以相见不得已相聚。
霍去病知道,自己的心没多大。
“想什么呢?”田甜不知何时进了屋,倒上一杯茶水放在嘴边轻轻吹。当注意到霍去病一瞬不瞬地注视,不禁地羞红了脸将茶杯轻轻递到霍去病面前,娇嗔地撅了噘嘴。
挠挠头,霍去病撒谎说,“我在想,这时候霍光应该回来了吧,怎么还没到呢。”
“应该快了吧。”抬手将一缕秀发顺到耳边,田甜望着门外,金灿灿的阳光撒满一地。
她永远记得,有个叫霍光的无畏少年从天而降,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公主性格火辣,田甜恬静温柔。轻饮一口的霍去病又想起卫青模样糟糕地反问,你信命?显而易见,舅舅卫青骨子里觉得公主才应该与霍去病成为一家人,更合适。无论是从家族利益出发,还是真的考虑到霍去病的幸福。信命也好,不信也罢,日子不还是都得过?霍去病自问,自己不是个满口仁义道德的衣冠禽兽,老子霍仲孺曾经犯过的错,绝不能在当儿子的身上继续重演。何况,他还是老子过错的受害者。他永远难以忘怀被人戳着脊梁骨说是,野小子。
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有错吗?
没有。
也不应该有。
微风吹过,夹杂有一片火红枫叶轻摇慢舞,摇摇欲坠。穿过房门,一叶扁舟那般抵达栖身之地。
田甜弯腰拾起捻住叶柄。
霍府周边很远也没有枫树,柳树早已光溜溜,老刺槐倒是稀稀拉拉还有些泛黄的叶子在与秋风抗争,真是刺头硬骨头。
“春绿夏橙秋红,一叶归根已然三秋,余生……尚欠……白首。”田甜喃喃,她晓得皇宫左右是枫树最为密集的所在。因为皇后卫子夫喜欢,皇上刘彻便投其所好,就连进京驿站都有种植。那时
>>>点击查看《大汉将血》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