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侍卫很讨厌我,他喜欢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为他以为小时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诶,宋芝芝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娇气小废物,怎么可能救得起来他?
她只是蹲在他旁边,嘤嘤嘤哭了两下,便成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这个同样浑身湿透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坏人。
1.
侍卫孟齐确实是因为我才被水淹的。
这个我认。
只因我之前路过假山时偶然间听见一个小丫鬟的声音,说孟齐善水,所以那日我有根银簪不慎掉进池塘里时,第一反应便是让孟齐去捞。
毕竟银簪虽便宜,却是母亲留给我的遗物之一。
孟齐不情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发现这货根本不会水,是个实打实的旱鸭子。
这找谁说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没本事开口说自己不会水,真是个呆子。
我气得不行,眼看着他在水下渐无声息,怕他真的淹死,赶紧一边喊人来一边自己跳下去救他。
费了老鼻子劲,终于把孟齐拖到岸边,递给了闻声赶来的侍卫,然后便因力竭晕了过去。
昏迷前听到宋芝芝哭唧唧的声音,很是恼火。
哭丧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睁眼时,孟齐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怀疑要不是囿于家规,他怕是会直接飞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当她的跟屁虫。
如今却只能委委屈屈窝在我这个心思歹毒的大小姐身边。
真惨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话,我也会这么想的。
我叫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女侠越易之的独女,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长女。
谁也不知道江湖女侠为何会嫁给朝廷鹰犬。
我亦不知。
因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却没机会问上一问。
到底多早呢,准确点说,娘亲是在生我时难产死的。
因着这个原因,我爹从未抱过我,他觉得都怪我。
他这人烦得很,向来爱给我扣帽子,我总是跟他吵架,可唯独这一点我争辩不得,因为确实与我有关。
在这件事上,我断然说不出关我屁事这种混账话来。
可他在我娘死后没一个月就娶了续弦,很快又给我生下个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时候其实也弄不清他到底爱不爱我娘。
说不爱吧,他因为娘亲去世不喜欢我。说爱吧,这转眼又只闻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总的来说,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称心如意。
毕竟是个爹不疼又没有娘爱的。
但也没受什么大罪,该有的份例从来不缺,没怎么被欺负过。
至于孟齐,他是我五岁那年府里安排给我的玩伴,后来成了我的侍卫,比我大三岁。
论长相,他是同批侍卫里的独一份,俊得很是养眼。
甚至因为气质过于突出,常常看起来不像是个侍卫。
论功夫,听说是个练武的顶顶好的好苗子,打遍府内无敌手。
论头脑,算了,就不应该讨论不存在的东西。
这个蠢货,落水一事发生后我跟他解释了好几次,说我是听了别人的话误以为他会水。
他死活不信,坚持认为是我敢做不敢当,到现在还以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齐是个老实人。
即便讨厌我,也一直恪尽职守,对我的事情很是上心,尽到了一个侍卫该尽的所有责任。
倘若单把他当侍卫看,我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欢他,便觉得他做得不够。
当然,这是我的问题,不是他的问题。
要问我为何喜欢他,那就说来话长了。
长话短说的话,嗯,实不相瞒,孟齐长那样一张脸,谁看了不迷糊?
这怪不了我。
何况我与他每日朝夕相对,实在是对此中毒颇深。
这种情况到了近两年尤为严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时,连饭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边瞅孟齐,一边扒拉了两大碗米饭。
事实上,因为最近几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无人做饭,一直是由府里大厨房那边做了送来。
可大厨房的厨子水平真是一言难尽。
我吃惯了珍珠做的,嘴早就被养得很刁,若不是孟齐陪着我,我还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色可餐,看着下饭。
孟齐听到动静,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我,又面无表情看了看桌上的空盘空碗,再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
我讪讪地笑,为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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