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长身体,长身体。」
孟齐对此不置可否,静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长了张嘴。
「大小姐下午若是无事,可以再巩固一下鞭法。」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一个官家小姐,不去吟诗作画,成日里舞刀弄枪成何体统?
啧啧,明显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艺,出去抢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风头。
可我偏吃孟齐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确比作画快乐。
吾日三省吾身,啊,我真是个俗人。
饭后一个时辰,我从书房取了鞭子到练武场。
鞭子据说是我娘惯用的红皮软鞭,叫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传给了我。
说起来,娘亲着实给我留了不少好东西,我及笄后便从爹手里接过了府中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小库房钥匙。
当天便进去看过,毫不夸张地说,那些金银珠宝至少够我躺平了用上十辈子。
在这之前,我本以为侠女应该都像话本子里写的那样,一路走南闯北去行侠仗义,一生风餐露宿地生活。
但娘亲是个例外,她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润。
如果她还活着,我俩兴许还能做朋友。
我将鞭子舞得虎虎生风,暗想自己会不会有娘亲当年的几分风采。
听奶娘说过,娘亲是个很厉害的女人。
具体有多厉害不得而知。
奶娘当时只告诉我:「大小姐,你将来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险,便报你娘亲的名字。」
又叮嘱我,「记得带上赤焰,认得它的人都会给三分薄面。」
所以我觉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厉害。
不过奶娘为什么会信誓旦旦觉得我将来一定会去闯荡江湖呢?
毕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脚下,风平浪静,没有江湖。
我叹口气,觉得人生实在无趣。
这京城的小娘子们,闲来无事只会弹琴作画,蹴鞠的动作都格外秀气,生怕跑快了显得面目狰狞。
我动作稍大些,她们就捂着嘴窃窃私语,说果真是个没娘教的,粗鲁至极。
偏我天生耳力极好,每一次议论都听见了,但一向懒得同她们争辩。
只是渐渐不再与她们凑作一堆。
没劲。
3.
「宋越越,你又在练鞭啊。」
不知何时,颜长风又坐在墙头一脸戏谑地看我。
颜长风是我的邻居,天性浪荡爱爬墙,最爱拉着我一起逛窑子。
被他爹发现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却依旧乐此不疲地带我出去疯。
我不知道他的快乐来自于哪里,但我的快乐是来自于看他挨揍。
听他被他爹揍得嗷嗷叫,看他被追得满院子跑。
忘了说,他爹是管钱的户部侍郎。
可能是数钱时都要轻手轻脚的缘故,节省下来的多余力气都用来揍孩子了,下手贼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戏都看得很过瘾。
总之这人每次出现,都没什么正经事。
果不其然,他又开口邀我出门:「南风馆新来个清倌,听说是个冰山美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来了精神,忙回道:「去,怎么不去。」
言罢,顺手将赤焰缠在腰上,转身招呼孟齐:「快,抱我上去。我们跳墙走。」
孟齐脸黑得不行。
他总这样,每次看到颜长风来找我他就这副德性。
大抵是看不惯我同颜长风厮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这些正经人都看不惯我的作风。
但关我屁事,关他们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着。
我垮着脸,看着孟齐。
孟齐嘴抿成了一条线,最后总算记起自己侍卫的身份,认命地过来环住我的腰,然后带着我一起轻松地跃过了围墙。
落地便松开手,规矩得很。
不管怎样,能借机和美男子贴贴,我很满意。
说起来,我的轻功进展比他们两个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时很少自己翻墙的原因。
练习少自然进步慢。
哎,这该死的迷人的使人懒惰的富贵人生。
到了南风馆之后,发现颜长风没有骗我。
新来的小倌确实很冰,也很美。
还很贵。
不抚琴不唱曲不脱衣服,光干坐着陪吃顿饭便要一百两白花花的纹银。
一百两啊,都够我吃五顿来福顺的席面了。
我不由感叹,幸好是跟着小金库颜长风一起来的,一应开销由他买单。
这小子每次出手阔绰得,生怕人家不知道他爹多贪似的。
不过虽然很贵,倒也不能说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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