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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官 章节目录 2.京师钱完税(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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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金银珠宝牟利。单是将生黄金从这里运到京师,稍微逢金价上扬时出手,每两既能得利八千钱,如是用珠宝制成首饰贩卖,每两得利可达一万五千钱。”

    渐渐地,王海朝好像明白高岳所说的,用京师钱来给国库交两税是什么意思了。

    果然高岳下面又说:“更别说,我扬州还可从江南两浙地,运来纱绫、酒、藤纸、瓷器等货物,转手卖到东西两都,获利大可翻倍。”

    随即高岳又请出一男一女两位商贾,而后介绍男的是王四舅,而女的便是俞大娘。

    “此两位有大批船舶,叫做发商(批发商),四方商贾贩运都得仰仗他俩,所谓匿踪货殖、人不可见是也所以下面的事就很简单了,王四舅、俞大娘的船,和扬州留后的船,及我军府新造船,一起来,不再运税钱,也不再运轻货,而是将方才我们扬州的好货物,沿漕运直到东都、西都贩卖,所获得的利润便全是现钱了,最后全汇聚到我淮南在京师的进奏院处,让进奏院直接把这笔钱当作两税,送到国库当中,这可不是用京师的钱来完税吗?如此,淮南的钱便可留在淮南本地流通了,钱荒便不复存在,而朝廷也不再用担负脚力钱,出现‘花钱运钱’的怪局面。”

    “可商贾到了京师后,贩卖货物所得的钱全都送到进奏院,而后入国库,那商贾该如何得利呢?”

    面对王海朝的疑问,高岳从袖中取出一片彩纸来,“只要商贾纳钱,从进奏院那里换来这东西,再返归扬州时,便可凭借其取等额的钱,绝不可能有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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