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水浒传》写的是宋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是元代末年的人。据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少在元代是有这样的习俗的。
不了解丐帮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乞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丐帮内部,却并不奇怪。
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
下面以清末江南的丐帮为例加以说明。
第一种业余乞丐,被尊称为“先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瞎子,从小投师学说书,江南称为“唱故事”。像《海公大红袍》、《薛仁贵征东》、《大香山》(讲观世音菩萨从出世到得道的过程)这样的长篇故事,能唱上一两个月不带重样的(也难怪杭州小黑在团上团下都特能侃)。但是一年三百六十天,总是没有人来请的日子居多。饿急了,不得已,只好背起褡裢,拿上鼓板,走街串巷,去沿门乞讨。每走进一家人家,不管主人爱听不爱听,敲起鼓板,就唱上一段。主人哪怕十分不愿意,也得开销几个小钱或者几勺大米。这一路被尊称为“先生”的业余乞丐,有一种讲究,叫做“讨饭不带碗”,有剩饭剩菜打发,必须连碗筷一起端出来。这,也可以解释为对民间艺人的一分敬意吧。
第二种业余乞丐,叫做“讨青乞丐”。青黄不接期间,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玉米面儿、白薯干儿,要留给下地干活儿的男人吃,于是老婆婆只好带着小孙子、小孙女到大户人家和小康人家门口去乞讨,靠残汤剩饭度过饥荒。
第三种业余乞丐,叫做“赶庙会乞丐”。凡是庙会,行善的人除了烧香之外,一般还要散几贯铜钱给乞丐们,叫做“积德积福”。于是庙会上除了真乞丐之外,还混进了许多假乞丐——大部分是业余串演的。为了取得香客的可怜与同情,他们有的装瞎,有的装瘸,有的把瘦肉剁碎了糊在迎面骨上装烂脚。庙会期一过,瞎的,瘸的,烂脚的就全都好了。
第四种业余乞丐,叫做“赶新春乞丐”。这一路人,并不人人都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而只在正月新春的十几二十多天中“插空”出去讨讨饭。这是因为正月里几乎人人都不干活儿,闲着反正也是闲着,出去讨饭既不误工时,也不误农时。再者,正月新春里出去讨饭,只要说上几句大吉大利的拜年话,小康以上人家,就家家户户都会打发,除了大米之外,年糕、馒头、粽子什么都有。只要拉得下这张脸来,或者走得远一点儿,一个人正月里乞讨所得,满够一家人吃上一个月的。
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临时性的业余乞丐。例如跑野台子的戏班遇上了连阴雨,戏箱子挪不了窝儿,班主开不出伙食,不得不仨一拨儿俩一伙儿带上胡琴、笛子去沿门清唱。这些人,似乎也可以纳入“业余乞丐”的范畴,但就其“大宗”来说,当以上述四种为主。
对于各种各样的“业余乞丐”,丐头有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不成文的帮规:征收多寡不一的“行业税”。对于“唱故事先生”和“赶青乞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门说两句客气话,打个招呼,就算尽到了尊重丐头的“礼数”;而对于那些行近诈骗的“赶庙会乞丐”和“赶新春乞丐”,却责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成数的“贡品”来,才能允许他们充当“伸手大将军”,喊一声“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话,只要丐头一声令下,他的那一帮“孩子们”立刻就会围了上去,把胆敢混迹于丐帮的假乞丐撕一个上下衣衫片片飞扬,掐一个浑身皮肉块块青肿,从此再也不敢冒充叫乞丐了。
凡是“业余乞丐”,只是名义上受丐头的管束,必要的时候听丐头的调遣,行乞的时候遵守“丐帮”的规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旧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业,各安生计。只有住在栖流所中的那一帮“孩子们”,才是乞丐王国中的忠实子民,才是丐帮中货真价实的“专业乞丐”。
在穷人中,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乞丐”的。要当乞丐,先得具备当乞丐的条件。首先一条,是家业失尽,亲友不认,安生无处,谋食乏术;其次才是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病无所治,残无所为。只有这些无家可归的老弱病残,才能在栖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丐头的管辖之下,或外出乞讨,或在家操作,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为当上了乞丐,一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冻馁的死亡线上作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其实,只要拉得下这张脸皮来,进了丐帮,入了乞丐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即便赶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粮的贫苦农家要强得多。而对他们来说,最舒服的还是“不劳而食”这一条。难怪杭州小黑能在水乡古镇乌镇开一个大酒店—-“江南人家”啊!当时就有“讨了三年饭,做官不肯换”这样一句谚语了。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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