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违者,婚姻无效,并视情节予以惩处。
三、奖生育,重登记。 自政令颁布之日起,所有新生儿(无论男女),由其父母携出生证明及婚书至官府登记入籍后,每孩可获得一笔“育婴补助”。同时,强制要求所有婚姻,必须至官府登记造册,领取官颁婚书,方为合法。 民间私定终身、未经官府登记之婚姻,不受律法保护,所生子女亦难以正常入籍、入学、继承财产。
政令还详细阐述了理由:
定婚龄,是为“固根本,养元气”。指出“男女未及弱冠及笄,身体未充,心智未熟,早婚早育,于己则损寿元,于子则多夭弱”,不利于人口繁衍与国民体质提升。
禁近亲,是为“避灾疴,强种族”。以“医家经验及多方查验”为依据,指出“血亲近者婚配,子孙多病弱痴愚,易生残疾”,为“祸延子孙,损及国本”之大害,必须严禁。
奖生育与重登记,则是为“明人伦,促滋生,增丁口”。通过经济激励鼓励生育,尤其是改变“重男轻女”之陋习,同时以官方登记明确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稳定社会基础。
>>>点击查看《从闲散王爷开局》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