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后我成了一只小麻雀 > 重生之后我成了一只小麻雀目录 > 第497章 屏幕之外(第1页/共3页)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收藏本页

重生之后我成了一只小麻雀 第497章 屏幕之外(第1页/共3页)


****3*6*0**小**说**阅**读**网**欢**迎**您****

请用户自行鉴定本站广告的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本站对于广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夏天的村子,蝉鸣声一阵接一阵,聒噪得人心烦。苏炎从老屋的窗户飞出去,落在老槐树上,抖了抖翅膀。井台边的桃树结了青涩的小桃子,赵婶踮着脚尖够了一个,咬了一口,酸得龇牙咧嘴,整张脸皱成一团。张婶抱着平安从屋里走出来,平安穿得单薄,只一件小背心,小手抓着一把狗尾巴草,往嘴里塞。张婶赶紧掏出来,“不许吃,脏。”平安咧嘴要哭,张婶从兜里掏出一块磨牙棒塞给他。平安不哭了,啃得满脸渣,口水滴在张婶新换的夹袄上。

    “张婶,你家平安又胖了。”赵婶放下桃子,戳了戳平安的脸蛋。

    “可不是嘛,一顿能吃一小碗米糊了。”张婶笑了。

    大毛蹲在院子里写作业,铅笔在纸上沙沙响。他比以前认真多了,写歪了就用橡皮擦掉重写,不像以前那样鬼画符。二毛蹲在旁边看,手里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在耳朵边转来转去。老庄从巷子里走出来,拄着拐杖,经过大毛身边时停了一下,低头看了一眼作业本。

    “大毛,你这字进步了。”老庄的声音不大,但大毛听见了,抬起头咧嘴笑了一下。又低下头继续写。

    珍珍在柿子树下踢毽子,那根破毽子还在她脚上蹦跶,铜钱底座被磨得锃亮,在阳光下闪着光。妞妞在旁边数数:“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一百零九——掉了!再来!”珍珍弯腰捡起毽子,吹了吹上面的灰,继续踢。平安在井台边画圈圈,念芸在推车里睡着了。

    苏炎坐在柿子树下,笔记本摊开在膝盖上。他想起王局长昨天打来的电话。

    “苏记者,”王局长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最近有一部韩国电影,叫《熔炉》,讲的是聋哑学校的孩子被虐待的事。电影上映后,韩国国会通过了新法律。还有一部叫《素媛》,讲的是一个小女孩被伤害的事,也推动法律改了。你写写那些电影,也写写咱们国家是怎么通过一次次事件、一次次改革,把保护孩子的法律越修越严的。村里那些孩子,得知道这个世界有人在替他们守规矩。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是有人用血和泪换来的盾牌。”

    苏炎在笔记本上写下两行字——“电影不只是电影,它可以改变现实。法律不只是条文,它可以保护孩子。”

    【积分+4,案件引入。当前积分5902点。】

    傍晚,苏炎打开老陈寄来的材料。第一页是《熔炉》的背景介绍,老陈用红笔在标题下面画了一道线,像是怕苏炎漏掉。

    老陈的材料里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始末。从2000年开始,韩国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教职人员,对在校的残障学生长期实施虐待及性侵害。那是一所聋哑障碍人学校,位于远离首都的光州,曾被评为“最优秀的听障学校”,经营完全自主,不受外界监督。学校的校长和教职员利用孩子们无法说话、无法呼救的弱点,把校园变成了地狱。受害学生有十余人之多。

    苏炎想象着那个画面——一间黑暗的教室里,孩子们不能说话,不能呼救。他们的世界是沉默的,但他们的痛苦不是沉默的。那些孩子的手语在黑暗中比划着,没有人看懂。他们想喊,喊不出来。他们想跑,跑不掉。

    直到2005年6月,学校一名在职教师向光州残障人士性暴力服务机构揭发了此事。消息传开,光州地区41个民间团体成立了“性暴力对策委员会”,为不能发声的受害听障生争取权利。经过长达一年的诉讼和审判,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举报了6人,4人受到司法审判。一审判决校长5年、总务主任10个月、2名性侵老师各2年。然而二审大逆转,判决结果极轻,缓刑期很长,实质上相当于不服刑。施暴者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苏炎把这几行字抄在笔记本上,手有些抖。“二审大逆转。施暴者继续在学校任职。”法律在保护坏人,而不是在保护孩子。那些孩子不能说话,他们的痛苦没有人听见。但电影让他们的痛苦被看见,被听见,被记住。

    2011年,《熔炉》在韩国上映。电影改编自真实事件,描写了一起性暴力引发的悲剧,以及学校的教师和人权运动者一起力图揭开背后黑幕的故事。电影上映后,引起了韩国社会的集体反思。韩国网络上出现了百万人签名活动,要求重启调查“光州性侵案”。迫于民众的舆论压力,光州警方也重启调查,法院将案件改判。其中一名涉案的63岁金姓教职员工,曾在2006年二审中被判缓刑获释,但于2012年7月5日被改判为入狱12年。

    电影上映第6天,光州警方成立专案组,重新侦办此案。上映第37天,韩国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该修订案规定:对残障人及不满13岁的儿童的性暴力犯罪不受时效限制;对残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处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性侵残疾女性或13岁以下儿童,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相关案件不设公诉时效。施暴者不得缓刑。

  
>>>点击查看《重生之后我成了一只小麻雀》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