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钟邦和众人这才确定了毛小方的说辞,一下子变得热情起来。
“回来就回来,准备什么。先说好,别背着我们离开,至少也要喝了阿邦和碧心的喜酒才行。”
见气氛回暖,曾成别说有多高兴了,重重地点了点头。只是,这些人里,终究有一个异类,那便是钟君。
到现在,钟君还在生闷气呢,什么话也没说,搞得曾成以为对方还在生他气呢。
至于曾成有什么拿得出手,自然是他从小练到大的毛笔字了。尤其是这回去南洋找到了一个很是特殊的职业,这让曾成不仅手写的毛笔字漂亮有力,就连脚写出来的都可以入得大师门槛。
于是,在众人的期待下,曾成开始在宣纸上留下墨宝。
先是用手写下夫妻同心四个大字,然后又用脚写下百年好合。两幅墨宝得到了众人的认可与赞美:
“阿成你这脚真厉害,感觉比手写的还要漂亮很多。”
曾成挠了挠头:
“我这会从事的活计特殊,需要用到脚,不能用到手,所以我用脚苦练毛笔字很久。”
钟邦在接过墨宝后,点了点头,满眼喜欢。
“喜欢吗?”
“阿成,谢谢你的礼物,我和碧心很喜欢。等过一会儿,我就找人裱起来,以后我和碧心有了自己的家,我就把这两幅字挂在书房里。”
钟邦的赞誉,让曾成十分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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