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起野鸡,丁震摸出一柄放血刀,割断野鸡的颈动脉,熟练的给野鸡放血。
老美杀鸡宰牛都不喜欢放血。
可丁震不同。
他的灵魂是纯正的东大,杀鸡不放血,鸡肉会发腥。
“猎杀开始!”
丁震检验了自己的枪法,果然如心中所想,百发百中。
看来穿越不但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还附赠了穿越者福利。
就他现在的枪法,去奥运会都能拿牌子。
丁震将野鸡装进袋子里,继续前进。
来到一处还算宽阔的草地,地面上有不少牲畜粪便。
凭借小汤姆的经验,这些粪便是某种鹿的。
鹿肉的味道不错,鹿血也是大补。
不过在老美,人们普遍喜欢它的皮和角,尤其喜欢用带有鹿角的头当做装饰品。
一颗完整的鹿角头,少说能卖5、600美金。
这是艺术品。
医术什么的丁震不大懂,但是他现在很需要钱。
丁震抬腿便往林子的深处走去。
中国有句古话叫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鹿这种生物警惕性极高,可以说是耳聪目明。
风从林隙钻过来,裹着松脂的清苦和一丝若有若无的鹿臊味。
丁震的脚步顿住,鼻翼轻动,目光透过树干的缝隙,牢牢锁在了前方二十码外的几个身影。
一群白尾鹿家族正在埋头吃草。
一只体型硕大的雄鹿一身深褐色的皮毛,头顶六叉鹿角遒劲地支棱着,肩背肌肉敦实。
它的耳朵时不时倏然一颤,警惕地扫过四周,尾巴尖轻扫腹侧,蹄子偶尔扒拉一下地面。
或许是这群白尾鹿过得比较安逸。
居然没有鹿放哨。
一般鹿群进食的时候,都会有一只鹿放哨,以便及时发现敌情。
“不愧是老美的鹿,活的太安逸了。”
隔着50码,丁震放慢了脚步。
他不敢靠的太近。
生怕惊跑了他的财神爷。
丁震将枪膛里的鹿弹退出,换上了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独头弹。
当那头雄壮的鹿抬起脑袋,准备观察一下周围环境时。
呯!
随着一声枪响,打破了林间的寂静。
雄鹿的瞳孔里,出现了死神的镰刀。
子弹击中了它的身体。
雄鹿哀鸣一声,雄壮的身躯下意识的拔腿狂奔。
鲜血好似不要钱一样从伤口处喷洒而出。
噗通!
几十米后,雄鹿扑倒在地。
剩下的鹿早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便四散奔逃,狼奔豕突。
它们可不会顾及同伴的死活。
因为刻在他们DNA里的指令只有一个——活下去!
雄鹿躺在地上,一时间没有死透。
刚好旁边就有鲜嫩的青草。
雄鹿张开嘴巴,撕扯着嫩草咀嚼。
死亡也不能阻挡它进食的本能。
丁震走过来,拔出刀,将雄鹿割喉放血。
丁震摘下腰间的皮囊。
那是琳达早上送牛奶的容器,被丁震没收了,里面装满了清水。
清空清水。
丁震用它来盛装鹿血。
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
不能浪费!
在东大人的眼里,似乎什么东西都能补。
以形补形,以血补血。
丁震在汤姆的记忆里看到,老汤姆以前也猎杀过白尾鹿,只是老汤姆从来不管什么鹿血。
他们只取鹿头、鹿皮和鹿肉。
其他东西直接抛尸荒野。
这简直不可饶恕。
太浪费了。
因为猎到了一个大家伙,丁震也不准备继续深入。
毕竟带着一头鹿有些不太方便。
哪怕他现在体壮如牛,一百多斤的白尾鹿扛着也不费劲。
但是白尾鹿所散发的血腥气,很容易招引来大型的肉食动物。
丁震见好即收。
从山上下来,丁震听到了淙淙的水流声。
他扛着白尾鹿来到小溪旁。
水流潺潺,水质清澈。
丁震就着溪水清洗了一下手上的血渍。
这条溪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刚好穿过丁震和邻居琳达的农场,算得上是两个农场的生命之源。
丁震没有尝一口溪水。
虽然这溪水看着清澈见底,但有点野外经验的都知道。
这一口下去,可能就得拉肚子。
如果在东大,丁震不会害怕。
可这里是老美,去一趟医院能让他直接进入斩杀线。
在老美,医院那就是合法的抢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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