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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从继承前辈遗产开始 关于契约问题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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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半夜才看到有大佬指出李通与玄河商会签订的契约不合理,有点出戏。

    老岳回看一下,发现确实有问题。

    当时因为只是想着把这个契约作为一个矛盾点,并没有打算做剧情延伸,写的时候也就没有多想。

    现在做以下修改:

    1丶正常供奉契约,没有违约条款,去留随意,双方各取所需。

    2丶李通是为了获得关于月亮湖湖心岛遗迹的情报,才与玄河商会签订了一份对赌契约。

    3丶这份对赌契约时间为十年,每年要为玄河商会提供十张至少是二阶下品的符籙,最多逾期五年必须交付一次。

    4丶违约惩罚从十倍改为两倍。

    这些改动不影响前面的剧情,追更及时的书友无需重新翻看。

    感谢大佬们的指正!

    最后顺便求一下追读丶月票,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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