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也不跟她客气,乐呵呵地坐在灶前的小凳上,一边看着火,一边和她拉家常。
问田淑兰家里几口人,爹娘身体咋样,地里收成如何……田淑兰一边手上麻利地干着活,一边有条不紊、大大方方地回答着。
孙巧云在一旁和面,听着老娘和未来侄媳妇的对话,看着田淑兰那利落勤快的模样,眼里心里的满意都快溢出来了。
这姑娘,真是越看越喜欢。
一个多小时后,灶房里飘出了浓郁的香气。
野鸡炖蘑菇的鲜香,混合着烙饼的面香,还有炒菜的油香,丝丝缕缕,透过门缝飘到堂屋里,勾得人食指大动。
堂屋里,原本在闲聊的爷几个,闻到这香味,话题都不知不觉偏到了吃上。
刘大山感慨:“这香味,闻着就舒坦。” 姥爷点头:“文宇带回来的东西,是地道。”
孙春生更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凑到刘文宇耳边小声说:“文宇,你这趟东北没白去!这味儿,绝了!”
刘文宇只是笑,心里却想着,这才哪到哪。以后日子会越来越好,这样的饭菜,会越来越平常。
而家人围坐,亲朋在侧,饭菜飘香,笑语欢声——这,才是他最想守护的人间烟火。
午饭端上桌的时候,堂屋里那股子香气更是浓郁得化不开。一张八仙桌摆得满满当当,几乎没留什么空档。
正中间是两大盆硬菜:一盆是黄澄澄、油汪汪的野鸡炖蘑菇,鸡肉炖得酥烂脱骨,吸饱了汤汁的蘑菇滑嫩鲜香,上面还撒了碧绿的葱花。
另一盆是红亮亮的红烧野兔,兔肉紧实入味,酱汁浓稠,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旁边还有炒得翠生生的青菜,自家腌的酸辣爽口的萝卜条,一盘金灿灿的炒鸡蛋,以及一摞刚出锅、冒着热气的白面烙饼。
主食除了烙饼,还有一小盆熬得粘稠喷香的小米粥。
这顿饭,在这个年代,在普通人家,堪称丰盛至极。
田淑兰看着这一桌子菜,心里最后那点忐忑也烟消云散,只剩下满满的感动和一丝受宠若惊。
刘家这是真把他们当贵客,甚至当自家孩子看待了。
“都别愣着了,快坐下,动筷子!”孙巧云热情地招呼着,给每个人都盛了粥。
姥姥拿起筷子,笑呵呵地先夹了一块鸡肉放到田淑兰面前的碗里:“淑兰,尝尝。”
田淑兰连忙道谢,小心地夹起来尝了一口。
鸡肉的鲜香和蘑菇特有的山野气息瞬间在口中弥漫开来,炖得恰到好处,咸淡适宜,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炖鸡。
她眼睛一亮,由衷地赞道:“真香!姑姑手艺真好!”
“好吃就多吃点!”孙巧云笑得合不拢嘴,“大伙尝尝这个红烧野兔,这可是淑兰做的。”
刘文宇夹起一块红烧兔肉,放入口中。肉质紧实有嚼劲,酱香浓郁,微带一丝辣意,味道熟悉得让他心头微微一颤。
上辈子,他晚年孤苦时,表嫂田淑兰偶尔让表哥送来的饭菜里,有时就有一小碗她精心烧制的野味或者家禽,味道便是这般朴实而醇厚,带着家的温暖和牵挂。
重活一世,再次尝到这熟悉的手艺,刘文宇有些感触,更多的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欣慰和珍惜。
“嫂子这手艺,没得说!”刘文宇竖起大拇指,真心实意地夸赞。
田淑兰被夸得不好意思,连忙摆手:“我就是瞎做,主要还是东西好。”
“真的很不错!”姥姥也笑眯眯地给田淑兰夹菜。
“以后啊,我们家春生可是有福气喽!”这话说得孙春生嘿嘿直乐,田淑兰的脸又红成了苹果。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饭菜可口,气氛融洽,说说笑笑间,众人也是吃了个五饱六饱。
田淑兰虽然害羞,但也没过分拘谨,该吃吃,该说话时也大大方方接几句,分寸拿捏得很好,让刘家上下更是满意。
吃饱喝足,孙巧云和田淑兰麻利地收拾了碗筷。
刘文宇又泡了新茶,大家移步到院子里葡萄架下。
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叶片洒下斑驳的光影,微风习习,比屋里更凉爽惬意。
爷几个继续聊着天,话题从庄稼收成聊到城里的新鲜事,又聊到孙春生和田淑兰的婚事筹备。
田淑兰安静地坐在孙春生旁边,听着长辈们说话,偶尔孙巧云或姥姥问她什么,她便轻声回答,脸上始终带着柔和的笑意。
时间在闲适的午后悄悄流淌,不知不觉,日头已经偏西,时间已经不知不觉间过了下午三点。
孙春生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身旁的田淑兰,站起身:“爷,奶,姑,姑父,文宇,时候不早了,淑兰家离得远,我得送她回去了。”
孙巧云一听,立刻挽留:“急啥?再坐会儿!等你表哥表嫂他们下了班,见见面再走也不迟!晚上就在这儿吃了晚饭再回!”
田淑兰也连忙跟着站起来,礼貌地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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