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的名头,怕是要打个折扣。”
她看着季夜,眼中闪过一丝异彩。
“你那一剑,不仅划破了他的脸,也划破了秦家的金身。”
“现在满朝文武都在看,看秦家这只老虎,是不是真的老了。”
“老虎老没老,看牙就知道。”
季夜将不寿剑重新缠好,背在身后,“秦家不会就这么算了。”
“当然不会。”
萧红袖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在北境的位置重重一点。
落雁口。
那是天都城的最后一道屏障。
一旦失守,蛮族铁骑只需三日,便可饮马护城河。
“北边的忽雷不仅是疯子,还是个天才。”
萧红袖给季夜倒了一杯茶,“他没有急着进攻天都,而是稳扎稳打,步步蚕食。现在,他的前锋已经逼近了‘落雁口’。”
萧红袖的手指在那处险关上轻轻画了一个圈,指甲上鲜红的丹蔻像是一抹未干的血迹。
“那里是天都城的咽喉。秦家的大军就驻扎在落雁口后方的‘拒马关’,却迟迟不肯前移。他们在等。”
“等什么?”季夜抿了一口茶,茶水微凉,却正好压住喉头的燥意。
“等蛮族把朝廷的底牌打光,等陛下求着他们秦家出兵。”萧红袖冷笑一声,眼底满是寒霜。
“养寇自重,这是秦家玩了一百年的把戏。只要蛮族不灭,秦家就是大梁的擎天玉柱;蛮族若是灭了,那就是鸟尽弓藏。”
“所以,他们需要一把新的刀,去替他们试一试蛮族这次的锋芒。”
季夜放下了茶杯。
“我就是那把刀?”
“你是。”萧红袖转过身,目光灼灼,“昨夜你伤了秦无忌,秦家不仅没报复,反而今早朝会上,大肆褒奖你的武勇。说你剑术通神,乃是国之栋梁,不该埋没在长公主府做一个小小的待诏。”
“他们推举你,去做‘神机营’的统领。”
神机营。
大梁唯一的火器部队。
听起来威风凛凛,实则是只烫手的刺猬。
装备着笨重且容易炸膛的老式火炮,拿着射程还不如强弓的火铳。
在平原上遇到蛮族的狼骑兵,神机营就是一堆待宰的活靶子。
历任神机营统领,平均活不过三个月。
“捧杀。”
季夜笑了。
这秦牧之,倒是比他那个只会用剑的儿子更懂得杀人不见血。
把他捧成英雄,然后送去绞肉机。
赢了,是秦家举荐有功,且消耗了蛮族实力;死了,那就是季夜学艺不精,秦家正好出一口恶气,还能顺理成章地接管神机营的残余编制。
“这官,我接了。”
季夜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
“不仅要接,还要接得风风光光。”
……
翌日,太和殿。
金碧辉煌的大殿内,檀香袅袅,却掩盖不住那股子腐朽的气息。
皇帝坐在龙椅上,垂着眼帘,时不时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的脸色蜡黄,那是常年服用丹药留下的丹毒。
文武百官分列两旁,个个眼观鼻,鼻观心。
“宣,季夜觐见——”
随着太监尖细的嗓音,季夜迈步走入大殿。
他依旧穿着那身青衫。
在一群紫袍玉带的权贵中,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如鹤立鸡群。
“草民季夜,参见陛下。”
季夜微微躬身,并未下跪。
“大胆!”一名御史刚要出列呵斥。
“免了。”皇帝摆了摆手,声音虚弱,“朕听闻,你一剑败了秦家麒麟儿?”
“运气。”季夜淡淡道。
“好一个运气。”
一直站在武将首位的秦牧之突然出列。他面容儒雅,看不出丝毫仇怨,反而一脸正气。
“陛下,季先生过谦了。那一剑惊才绝艳,微臣亲眼所见。如今北境战事吃紧,正是用人之际。微臣斗胆,举荐季先生为神机营统领,率部驰援落雁口,扬我国威!”
“臣附议。”
“臣附议。”
一时间,半个朝堂的官员齐齐出列。
这是一张早已编织好的网,等着季夜往里跳。
皇帝浑浊的目光在秦牧之和季夜之间扫过,最后落在了一言不发的萧红袖身上。
“皇姐,你的意思呢?”
萧红袖上前一步,红衣如血。
“既然秦大人如此看重本宫的人,那便让他去试试。不过……”
她话锋一转,目光如刀般刺向秦牧之。
“神机营乃是国之重器,若是粮草军械跟不上,秦大人这个兵部尚书,怕是难辞其咎。”
“殿下放心。”秦牧之微微一笑,那是老狐狸的从容,“兵部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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