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熊胆,其价值就远超普通农户一年的收入。曹云飞仔细地用带来的油纸将其包裹了好几层,这才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最里面的隔层。
接着,他开始剥离熊皮。这是一项更耗费时间和力气的工作。他需要用小刀一点点地将皮毛与皮下脂肪和肌肉分离开,不能用力过猛扯破了皮子,又要尽量保持皮毛的完整。厚实温暖的熊皮,是制作褥子、大衣的上好材料,硝制好了,同样能卖不少钱。汗水顺着他的额角滑落,与脸上的血污混合在一起,他也顾不上擦。他的全部心神都沉浸在了手头的工作上。
靳从林生好火后,快步走到曹云飞身边,与他一同忙碌起来。靳从林身材魁梧,力气极大,他双手紧紧抓住熊皮的一角,与曹云飞一同发力,小心翼翼地将熊皮从尸体上缓缓剥离。
两人紧密配合,虽然过程颇为艰辛,但进展还算顺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整张几乎完整的、带着头部皮毛的巨大熊皮终于被成功剥离下来。这张熊皮不仅品相上佳,毛发浓密,而且只有肩胛处和腰部有两个不太明显的枪眼和刀口,对整体影响并不大。
接下来便是处理熊肉了。面对这几百斤重的庞然大物,他们三个人显然无法将其全部带走。曹云飞当机立断,迅速挑选出了最精华的部分——四条肥厚的后腿肉和两大块里脊肉。他用带来的绳子将这些精选的肉块仔细地捆扎好,以便于携带。
至于剩下的躯体部分,曹云飞也没有丝毫浪费。他手持猎刀,熟练地将其分割成几十斤重的大块。这些肉块虽然不如后腿肉和里脊肉那般珍贵,但同样具有一定的价值。
最后,曹云飞转头对靳从林和小军说道:“从林,小军,你们俩辛苦一下,把这些肉块分散扔到远一点的林子里去。这样既可以避免被其他动物发现,也能让这片森林中的生物得到一些食物。”曹云飞吩咐道,“算是给这山里的其他住户留点‘买路钱’,免得它们惦记着我们。”
靳从林和孙小军明白这是为了避免被食肉动物追踪,立刻照办,费力地将那些沉重的肉块拖起来,朝着不同的方向,尽可能远地抛了出去。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篝火成了这片黑暗森林里唯一的光源,映照着三人疲惫而脏污的脸庞,以及地上那具被分割得七零八落、只剩下骨架和部分残肉的黑熊尸体。
曹云飞将熊掌、熊皮卷好,和那几大块精熊肉一起,用剩下的绳索勉强捆成一个巨大的、沉重的包裹。他自己背起了最重的包裹,将猎枪挎在肩上。靳从林和孙小军也分担了一部分熊肉。
“黑云”似乎也知道任务完成,放松了下来,围着篝火转了两圈,然后在曹云飞的示意下,走到了队伍的前面,准备带路下山。
“走吧,回家。”曹云飞最后看了一眼那片狼藉的战场,声音平静。手刃仇敌带来的短暂快感早已被现实的疲惫和对父亲伤势的担忧所取代。他现在只想尽快赶回父亲身边。
三人一狗,背着沉甸甸的战利品,踏着夜色,沿着来时的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山外走去。沉重的负担压得他们步履蹒跚,但每个人的心里却都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尤其是曹云飞,那颗自从得知父亲受伤后就一直燃烧着怒火和焦虑的心,此刻终于稍稍安定了一些。他带回去的,不仅仅是价值不菲的战利品,更是他作为儿子,为父亲讨回的公道,是一份沉甸甸的、用勇气和生命搏杀换来的孝心。
当屯子那零星昏暗的灯火终于在前方若隐若现地出现时,曹云飞、李二牛和赵三胖三人的身体已经到达了极限,几乎快要脱力了。他们的脚步踉跄着,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仿佛随时都可能倒下。
然而,就在这时,一阵熟悉的狗叫声传来。这声音对于疲惫不堪的三人来说,就像是沙漠中的甘霖,让他们精神一振。原来,村里的狗早就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并且通知了那些一直惦记着他们的村民。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几个村民迎了出来。当他们看到曹云飞三人那满载而归、浑身血污的狼狈模样时,不禁都愣住了。尤其是当他们的目光落在那张需要两个人才能抬动的巨大熊皮和那硕大的熊掌时,更是发出了一片惊呼声。
“天哪!这是那头巨熊吗?”
“曹云飞,你真的把它给宰了?”
“这可真是太厉害了!”
惊叹声此起彼伏,消息像风一样迅速传遍了整个屯子。人们纷纷奔走相告:曹云飞进山,把伤了曹有才的那头巨熊给宰了!
这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一般,在屯子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本因为管大山的丑闻而对曹云飞一家有些微词和异样目光的乡邻们,此刻看向他们的眼神彻底发生了改变。
那眼神中充满了敬畏、佩服,甚至还夹杂着一丝恐惧。在这个靠山吃山的地方,能够单人匹马力毙巨熊的猎手,无疑是真正的英雄,是拥有让所有人都闭嘴的硬实力的强者!
曹云飞没有理会这些目光和议论,他让靳从林和孙小军将部分熊肉分给帮忙的乡亲和之前受惊的伐木工友,自己则背着最珍贵的熊胆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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