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之地,永免佃租!
耕者但有按时缴纳额定农业税之责,再无他项杂派!此举,期使耕者有其田,劳者得其食!
朕率先垂范!
着内务府即日将皇家所属之皇庄、园林、猎场、行宫(含紫禁城、颐和园)等所有土地田产之契据、图册,尽数移交国土部!
一律收归国有!日后皇室用度,依新制由国库拨付。
此诏关乎国本,动摇千年之积弊!各级官吏、国土部员,须秉公持正、雷厉风行!
有敢阳奉阴违、拖延塞责、从中渔利或煽动阻挠者,无论品级勋爵,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士绅商民,亦当体察朕意,顺应潮流!土地兼并之祸,古往今来吞噬者何止千万?
今日收归国有、公平分配,实为保全尔等身家性命、保江山社稷万世不倾之良策!
此乃破釜沉舟、非行不可之举!非朕不恤情面,实乃天地大道不容私心!
江山社稷之重,亿兆生民之望,皆系于此!自今而后,普天之下,莫非国土!率土之滨,皆为国民!
煌煌新章,自朕而始!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钦此!
光绪三十八年正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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