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是有故事的人呐!
看着春暖若有所思的样子,张娘子失笑,真是个机灵鬼。
言归正传,张屠户进屋拿了粉刷的铮亮的牌匾,放在桌上,又取了笔墨。
何洛白一上手,就知道是好墨好砚,待拿笔沾了墨汁,先在废纸上试了手感,顿觉笔更好啊,绝对是上好的狼毫。
手感光滑厚重,聚锋稳健,韧劲够足。
顿时激起一阵豪情,沾满墨汁,“张记肉铺”四个大字一挥而就,竟比他之前的字多了一份洒脱。
众人屏息,盯着几个大字眼睛都不会眨了。
张娘子最先反应过来,开口道:“大侄子这手好字,写这张记肉铺有点大材小用啊。”
何洛白恋恋不舍的放下毛笔,答道:“字就是用来写的,哪有贵贱之分。”
张娘子看着眼前的少年,眼神清亮,神态坚定,将来会是个人才啊。
遂心里起了惜才之心,起身回到里屋,不多会儿捧着个匣子出来。
在众人面前打开,露出一只铮亮的毛笔。笔杆油亮,笔头泛着光泽,仔细看每根毛都挺实直立,腰部粗壮、根部稍细。
“这是只狼毫笔,是我亲手所制,平时躺在匣子里没得淹没了它存在的意义。”
说着推向了何洛白,接着道:“我相信,在你手里,一定会发挥出它最大的优点。”
何洛白在犹豫,他是很喜欢,可无缘无故,怎好受这么大的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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