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明珠的故事讲完啦,感谢看到这句话的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支持,我肯定写不完这个故事。
这不是客套话,是真心感谢。
我在前面的作者说里面说过,我是个反应很慢的作者,但凡热点我都抓不住。
在本文的低谷期,我一遍又一遍翻看你们给我的回应和鼓励。
看到喜欢我的,就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
我从你们这里得到了能量,又埋头继续写下去。
当然,我也碰到了很多质疑、捏造剧情、恶意剧透、故意差评等,以及因不满人设就攻击谩骂作者之类的行为。
在此特别感谢那些替我辩驳的朋友们,你们的善良在恶意跟前闪闪发亮!
这让我坚信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所以,再次感谢一路支持我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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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说说文的事儿。
这本书其实是个意外。
当时,我已经在类型小说、纯文学里摸爬打滚了十几年,累计写了几百万字,题材涉猎武侠、悬疑、科幻、奇幻等等,一无所成。
真一无所成。
——要是靠小说收入吃饭的话,我已经又是一条好汉了。
我也怀疑过我是不是不适合吃这碗饭,怀疑过后我还是再次捡起了键盘。
——没办法,割舍不下。
但这一回,我不打算再写什么宅斗宫斗阴谋算计,我就想写个轻轻松松的种田文。
我要把心思搁在太阳下,让所有的阴谋诡计见了它都不敢抬头。
“红心闪闪,放光彩——”
但是呢,我觉得,只种一家的田没啥意思,于是就加了“基建”进去。
加完基建我想了想,天下这么大,先建设哪儿呢?
于是,我又加了“家乡”进去。
于是这篇文的主题就变成了我问过大家的那个问题——
“假设时光穿越,让你们回到了出生的地方。你们会再次选择出走,还是愿意留下来建设那里呢?”
我选了后者。
于是就有了宋明珠这个一腔赤诚的孩子。她就负责向这片土地献上她的赤诚,至于其他的事儿,自有别的人来帮她解决。
因此,我愿将这个故事称之为献给故乡的情书。
但是!
其实我自己很小就离开了第一个故乡。
印象里,我们村里有很多竹子,其中一片竹子中间有个棚屋,里面住着一位哑巴伯伯。
听说哑巴伯伯原本是个很厉害的人,是下放到我们那儿去的,没有老婆孩子(可能有,具体咋了我也不知道)。
反正我没见过。
我爸有时候会带我去看哑巴伯伯,哑巴伯伯就兴奋地对着我比划,吓得我直往我爸身后躲。
我爸说,哑巴伯伯是喜欢我。
哑巴伯伯还拿糖给我吃,有时候一颗颗黑秋秋的姜糖,有时候是红糖里面结的糖块。
这在当年农村里,是很高的礼遇了。
所以,我由衷地希望哑巴伯伯能过得好点。
——相信你们已经猜到了,明珠师父的原型,就脱胎于这里。
犹记得当年我们村很穷,一下雨泥巴能偎到小腿,但是天气好的时候撒野也很开心。
有时候几个小孩子打了架,大人们知道了,还能再打一架。
结果转头我们几个小的就又玩在了一起。
但大人们却很记仇,发誓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一辆三轮晃晃车拉着我们全部的家当离开了老家。我爸坐在副驾驶席,我跟我妈坐在车斗里,远去的泥巴路、路旁的青草丛、树下掩映的土砖屋是我对老家最后的印象。
然后,我来到了第二故乡。
第二故乡是丘陵地区,刚去的时候我没有朋友玩,一个人孤单了很久。
后来我爸交了朋友,他朋友的小孩儿就带着我一起玩。
他们年纪比我大,带我去偷他们村里一位叔叔家的枇杷。
那位叔叔跟他家里的奶奶平常很小气。
小气到什么程度呢?
你从他家门口路过,讨碗井里的凉水,他都不给。人家扔掉的馊了的饭菜,他家奶奶捡回来淘洗一下还能再吃。
所以几个大孩子偷枇杷的时候,难免带了点报复心理,折了人家一根大枝子。
那位叔叔发现了,告到家里,几人喜提一顿竹笋炒肉。
而我因为年纪小,没动手,事发的时候又跑得快,最后那位叔叔送了一串枇杷给我。
“听说你读书很聪明,你要好好读书啊!”
其实我那时候才读二年级,哪里看得出聪明不聪明?
后来我妈说,那位叔叔家里有两个孩子,老婆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儿,一家人的生活全靠那位叔叔一个人种田,以及他妈到处拾荒撑着。
“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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