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田田一天一个模样,这次去沪市,找了个理发店,让理发师给她弄了个时兴的发型,她是个听劝的人,上次听了宋南秧的分析之后,觉得的确应该改变一下形象,这次干脆给自己的头发染成了棕色,再简短,烫卷。
只看背影和后脑勺,谁能看出照片的人是她?简直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要不是宋知夏心知肚明,也难以看出来这就是周田田。
“大嫂也来了啊,赶紧进屋坐吧,别愣着了。
夏夏,你也别傻站着,帮吴端拿东西啊!”
吴端他妈指挥道,没多想,只以为儿媳妇这是太久没看到儿子,一时有些害羞,至于别人说的那些话,她是想都没往那方面想,因为在不知情的吴端他妈心里,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别人故意那么说,就是眼红她们家而已,就是想让别人也想歪!
宋知夏看着吴端帮周田田拿行李的殷勤模样,心中憋着一股气,就算偷人,也要悄悄摸摸的偷吧,也应该避讳一下她这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吧,可他们呢,不仅不避讳,反而把人带进家里来,这是什么意思?挑衅她吗?
宋知夏扭头就进屋,反正吴端也不看她,一心都扑在周田田身上,这会儿还没开饭,让人把位子占着,作为娘家人的宋南秧离席前去吃瓜。
“这孩子,你又怎么了,吴端回来你还不高兴啊?
也不知道帮着拿点儿东西,我们家怎么娶了你这么个懒媳妇!”
吴端他妈唠唠叨叨的说道,一边又亲自帮儿子和大嫂拿着行李,只是拿着拿着她也觉得这样有些奇怪,怎么感觉儿子就像领着对象回家来一样?
管不了那么多了,儿子回来,她心里高兴得很呢!并且今天,还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儿子,就暂且不去计较宋知夏的懒惰和耍脾气了。
办酒席,人多眼杂,到处都是人,认识的不认识的,见过的没见过的,熟悉的不熟悉的,反正大家都在到处乱窜,除了主家休息的屋子以外,到处都有人,宋南秧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也没人注意她。
“回来就回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干啥?
儿子啊,今天你媳妇考上大学才办的酒席,你可得对她好点儿,夏夏让咱家神气了一回呢!”
吴端他妈眉飞色舞的说道,儿媳妇考上大学虽然好,但不如儿子考上了更好!她们今天办酒席,大学是其一,她更高兴的是第二个原因。
“知道了妈,我刚回来,累着呢,我先去睡会儿。”
吴端不在意的说道,考上大学了就考上了呗,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伺候周田田,还得工作,周田田给他弄的那工作,可不是往那儿坐着什么也不干就能拿工资的闲职,是正儿八经要干活儿的。
白天干活儿,晚上还得伺候周田田,他都快累的直不起腰来了,好不容易回家歇歇,还得哄着媳妇儿?真是心累!
人一挣到钱啊,心就像打了气的气球一样,不知不觉的就飘起来了,他觉得他在外面努力挣钱,都是为了这个家,那么相应的,他回家就应该所有人都哄着他,而不是他哄着别人。
“我也是,太累了,我也得休息休息。
吃饭的时候不用叫我了,我歇会儿让吴端送我回家吧。”
周田田撑着自己的腰说道,年轻人就是好啊,比吴秋生那个中看不中用的好多了,现在她也算是在完成吴秋生的遗愿,帮忙照顾他家里人吧?怎么照顾不是照顾呢,吴端和她情投意合!
吴端他妈有些不明白,咋回事,你个来吃席的也累成这样?你累你别来啊,安安心心在家享福得了,来吃席干啥?
她是有些不喜欢这个大嫂的,因为从辈分上虽然周田田是大嫂,但她看起来可以给周田田当妈了。
“妈,大伯母刚好也在沪市,回来的时候我们俩碰上了,正好就一块儿过来了,大伯母听说夏夏考上大学了,特意买了一支钢笔呢。”
吴端说道,掏出别在自己衣服口袋上的钢笔,拿了出来,这钢笔当然不是周田田买给宋知夏的,而是送给他的,但他已经有更好的了,这支钢笔是害怕出差的时候弄丢,特意拿了一支不怎么名贵的,就是国内的普通牌子,他觉得已经配不上现在的他了。
正好,淘汰给宋知夏用。
“哎呀,来就来嘛,还买啥东西了,都是自家亲戚,这么客气干什么。
行,大嫂,我先给你找个屋子你先休息会儿,一会儿吃饭我再叫你。”
看到礼物,吴端他妈脸色好了些,她知道这个大嫂有钱,随便出手的礼物就是普通人要攒很久的钱才能买得起的好东西,回头这钢笔给自己儿子肯定好!
吴端他妈看到吴端也要跟着进去,赶紧伸出胳膊一把把人给拽住,“你大伯母睡觉,你跟着去干啥?你这孩子没大没小的,都多少岁了,还不注意这些。
你都是结了婚,能当爹的人了,还不知道避讳着点儿啊?”
吴端这才止住脚步,他都忘了,现在是在家,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方式,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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