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家子人都在这儿呢,这可都是太爷和太奶的后代子孙,还有乡下来的亲戚,总不能让别人觉得太爷太奶来一趟城里,连儿子的家都住不得吧?
宋老汉脸上无光啊!当即就变了脸色,他是最好面子的人,平常家里大事小事他都不插手,任由自己的老婆子去折腾,为他冲锋陷阵,他自己在后面当个甩手掌柜就够了,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能丢了面子。
“咋没有?
这么大个院子,还找不到落爹妈落脚的地方?
夏夏不是结婚了吗,正好把她的房间收拾收拾腾出来给爹妈住,那屋子宽敞阳光又好,爹,妈,你们一定得多住一段时间。”
现在都把父母叫爸妈,再往前倒一些叫的爹妈,再往前倒几十年在太爷太奶那个年代,叫的是爹娘,改革了也改不了称呼习惯。
“爷,奶,到我们家去住吧!
我们家虽说挤吧了一些,可人多热闹啊,让你们这几个重孙好好伺候伺候你们!”
魏红英热情的邀请道,家里总共就那么两个房间,连老大现在都还住在狭小的隔间里呢,更别说把两个金贵的老人邀请过去没地儿住。
太奶瘪瘪嘴,“你家小的跟鸟窝一样,我们就不过去了,就住在老大家老大家院子宽敞,让老大媳妇有机会给我们好好尽尽孝,省的她忘了怎么照顾爹娘。”
太奶意有所指的敲打道,这个儿媳妇不安分啊,自己没虐待过她,可她收拾她自己的儿媳妇那可是真不留情面啊,二孙子宋有良的媳妇儿魏红英,不就是被她欺负的带着孩子分家出去单过吗?
“接亲的来了!
新郎官来了,新娘子呢!”
外头传来一阵热闹的鞭炮声,宋老太腿一蹬就站了起来,推了推窝在一旁椅子上看小人书的宝贝孙子,“金宝,快去拦着门,一会你姐夫不给红包,你可千万要拦住,别让他进门了。”
一听到钱,宋金宝咕噜咕噜的就从椅子上跳下来,不要命的往外跑,虽然这门亲事有些不光彩,可真到了结婚这天,所有人都是喜气洋洋的,结婚的大喜事总不能人人都垮着个批脸吧。
宋知夏被关在屋里,不给开门,这个结婚在她的计划之外,也不知道她是什么心情,看上去似乎不是很悲伤,还有心情对着镜子臭美呢。
“知夏姐,结婚你怎么一点也不伤心啊,我看别的人家结婚新娘子都哭的稀里哗啦的。”
宋南秧问道,不愧是能当女主的人啊,心肠真硬。
宋知夏握着捧花,定定的看着宋南秧,“我知道是你干的,你变聪明了,不过没用。
我为什么要伤心啊?从宋家这个破院子搬到吴家的大房子里去,我有什么好伤心的?
你还是担心担心自个吧,你二姐都多大了,二婶还不提给她找对象的事儿,你知道这是为啥吗?
因为二婶要把你们姐妹几个全都留在家里照顾她的小儿子,以后再找个愿意出高价的人家把你们给卖出去!”
宋知夏阴恻恻的说道,话里带着诅咒的意味,这是恐吓,也是诅咒,可宋南秧并不害怕,她最清楚妈是什么样的人,人之间的感情不是别人说两句就能变好或者变坏的,而是要自己感受。
“哦?那就祝你新婚快乐,你跟姐夫一定要百年好合呀。”
宋南秧玩味的祝福道,渣男贱女一对贱人当然要永远锁死,不要再去祸害别人了,可让她觉得不对劲的是,宋知夏也会有这一面,像这样恶毒的诅咒别人,总觉得宋知夏也变了。
不过她没多想,或许是自己带来的蝴蝶效应吧,改变了原来的剧情,让原本顺风顺水的女主也跟着改变了。
在发了几个红包之后,吴端成功接到了宋知夏,这两人也是有意思,一开始还有那么一些暧昧气氛,经过这事儿之后,二人明显是互相看对方都有了怨气,可今天结婚,两个人都笑逐颜开的。
就好像之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都消失了一样,人生大事上,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忽略了那些膈应人的事情,都忽略了先前种种丑恶的脸色。
“新娘子来了!新郎官来了!”
“这回老宋家闺女嫁了个好人家啊,还有自行车呢!”
“你们看这新娘子穿的这是啥衣裳啊,咋是白的呢?”
今天来吃席的人可多了,不仅有城里的街坊邻居,还有乡下的那些亲戚,除了吃席就是来看热闹,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以及常见的那些见过的案例中,结婚不都是穿的一身红色图个喜庆。
而在乡下,红色差不多就等于喜事,白色差不多就等于丧事,这一身白,不说城里人乡下人的分别,大部分的人还是不能理解的。
“不知道啊,也没听说过谁家结婚穿白色啊!”
“白色多不耐脏啊,一会儿就弄的满身灰。”
“算了算了,人家爱穿啥穿啥。”
“听说那些大城市里就有穿白色的,叫啥婚纱,我儿子你们知道吗?我儿子现在在海市工作呢,我都是听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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