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夏天并不炎热,非常温和,翠绿的小草经过一夜的生长,越发生机勃勃,期盼着阳光,净化着空气。
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挂在细长的叶片上,泫泫欲泣,却又倔强的不肯滴落。
好似在彰显着这些小草的倔强与坚韧,哪怕成片成片的营帐压在它们身上,也不能阻止它们顽强的生长。
即便被帐篷的木桩钉在了地里,摧毁了根基,可它们依然能透过缝隙探出稚嫩的新芽,在清晨的微风里肆意摇摆,惬意的听着帐篷里男子的喘息,女子的高歌。
听着他们合奏在一起的美妙乐章。
终于,在女子一声高亢的长吟声中,结束了这次合奏,小草也停止了晃动。
唐军大营里,最中心的帐篷里。
李二凤躺在胡床上,抚摸着怀中少女光滑的后背。
少女额头上挂着汗珠,脸贴脸的趴在李二凤胸口,无力的喘息。
脸上也尽是疲惫之色。
少女是一个契丹部落首领的女儿,名叫耶律长歌,李二凤降服那个契丹部落后,就被首领献给了李二凤。
耶律长歌身材十分高挑,目测有一米七三左右,在这个时代的女子当中,绝对属于难得一见的高人。
容貌靓丽,气质甜美,被契丹人称为草原上的明珠。
加上从小骑马,身材曲线相当完美,特别是那一双大长腿,不仅好看,而且还非常有力,狠起来能把男人的腰都夹断。
虽然李二凤身强力壮,腰力强劲,不怕她的剪刀脚,但脖子却遭过两次罪。
因为从小喜欢骑马,耶律长歌特别喜欢占据主动,性格十分狂野,简直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
李二凤也从她身上,体验到了与中原女子不同的滋味,有些欲罢不能。
正好这次随军出征的牧民和仆从军中,有不少他们部落的契丹人,李二凤便把她带在了身边。
李二凤还不知道李渊又起了小心思,双手游走在耶律长歌性感娇躯上,笑着开口:“长歌,跟你商量件事。”
“嗯。”
耶律长歌不冷不热的“嗯”了一声,趴在李二凤身上没有动弹,脸上的陀红也还没有散去,想是还在回味。
“以后咱们换换,孤想主动一回,你这样太累了。”
“不行。”
耶律长歌本想拒绝,可想到李二凤的身份,还是改变了主意。
“行,不过咱们要换着来,我不能一直被你压着。”
耶律长歌用一口流利的汉话,向李二凤妥协,谈起了条件。
因为大汉曾经的强大,即便当初分裂成诸国割据,经济文化也十分繁荣,所以草原上有点地位的人几乎都会学习汉话。
作为契丹部落首领的女儿,耶律长歌也不例外,从小就学习过汉话,也看过汉人的书籍,与李二凤交流起来没有丝毫障碍。
耶律长歌如此,并不是她有多喜欢李二凤,反倒是对李二凤一点好感都没有,可唐军的强大,让她不得不屈服,顺从。
既然反抗不了,那不如自己主动寻求刺激。
这样一来,是谁玩谁还不一定呢!
反正她不吃亏。
不过李二凤的身份毕竟不同,也不能一直压着他,万一把人惹火了,倒霉的只会是自己。
所以,即便耶律长歌即便再不请愿,也得妥协退步,让出自己的乐趣,让李二凤也乐一乐。
可很快耶律长歌便后悔自己答应草率了。
见她同意,李二凤不顾她有没有缓过劲来,抓着她一双大长腿便开始实践。
丝毫没有怜香惜玉,极其粗暴狂野,手段层出不穷。
不知不觉,天完全亮了,太阳高高挂起。
耶律长歌嗓子也哑了。
双眼迷离,浑身没有半点力气。
只是这感觉......
原来这样更好啊!
李二凤看着瘫软耶律长歌,得意的冲她一笑,然后神清气爽的走出了营帐。
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看着广阔无垠的草原,李二凤心中豪情万丈。
野马又怎么样?
还不是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
说起来,这草原也是真的大,在周围没有山脉和森林的地方,站在这草原上放眼一望,整个都是一模一样景色,根本分不清方向。
也得亏系统给了个雷达,否则李二凤都不知道自己跑哪来了!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大致相当于前世蒙古的温都尔汗,距离狼居胥山两百多公里,距离贝加尔湖还有六百多公里,已经不远了。
最多五六天便能抵达狼居胥山。
李二凤准备驻军狼居胥山放牧,然后一边等待吕锦和马孟银过来汇合,一边派兵清扫狼居胥山周边的部落。
这一带除了室韦,是个有三万多勇士的大部落外,其余都是一些小部落,并没有什么威胁。
打定主意,李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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