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言情小说 > 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庙 > 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庙目录 > 第164章 大明联邦(五)(第2页/共2页)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收藏本页

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庙 第164章 大明联邦(五)(第2页/共2页)


****3*6*0**小**说**阅**读**网**欢**迎**您****

请用户自行鉴定本站广告的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本站对于广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要国企提供基础信贷;

    第二,国家银行可以设立商业银行,由各藩国和中央银行共同出资设立,必须向中央银行登记,接受年审;

    第三,所有放贷机构必须设立风险准备金,不得以全部存款放贷,准备比例初定为20%。

    同时,联邦还将设立“联邦信用登记局”,统一管理全国范围的借贷信用。凡欠税、赖账、伪造银票者,皆入黑名单,不得再享受银行服务。

    这些制度一经提出,顿时让一众藩王明白过来,大明联邦最重要的机构不是所谓的总理,而是这个大明联邦银行。


>>>点击查看《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庙》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