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半岁时,公公夜里睡觉,梦见老鼠偷吃柜顶的馍,惊坐起来摸黑下床驱赶,一脚踩空,从土炕上栽下去,后脑磕在墙根摞着的几块青砖上,等发现时,人已经凉了。
祸不单行,公公的丧事还没过三七,小姑子去县里赶集,被一辆拉煤的拖拉机刮倒,轧断了一条腿,人虽然救回来了,后半辈子却得架着拐。
两桩惨事接踵而至,镇上风言风语便起来了。都说那娃是灾星,克死了爷爷,又妨残了小姑,下一个还不知轮到谁。
男人扛不住了,对花姐说,要么离婚,你带着这讨债鬼滚,要么,把娃送走,送到谁也找不见的山沟里去。
花姐抱着娃,缩在炕角,不说话,只是摇头。
男人火了,抄起笤帚疙瘩抽她,抽得她背上胳膊上全是青紫。
花姐不哭也不求饶,等男人打累了,喘着粗气瞪着她,她才抬起眼,“要克,就克我。我命硬,我担着。”
娃留下来了,可花姐和娃在家的日子,成了钝刀子割肉。冷眼,辱骂,挨打成了家常便饭。
娃生病,烧得打摆子,花姐跪着求男人拿钱去看病,男人才骂骂咧咧说出,家里早就没钱了,仅有的一点,连同欠下的债,都被他赌输了。
末了,男人红着眼,盯着炕上昏睡的娃,像盯着一件能换钱的物什,说,实在不行,把这讨债鬼卖了,听说南边有人收……
花姐当夜就用破床单打了个包袱,裹上昏睡的娃,从后窗翻出去,一头扎进了沉沉的夜色里。
那一年,娃一岁多,她还不满二十。
一路扒煤车,讨饭,像两只惶惶的野狗,辗转到了长安。在城西一家私人开的面粉厂找到活儿,什么脏累干什么,就为了一日两餐和角落那个堆杂物的棚子能栖身。
娃就在面粉飞扬的棚子里长大,小脸总是白的,咳嗽声从没断过。
后来面粉厂倒了,花姐失了活路。一个叫老蛮子的邻居找上门,说他有辆三轮,能弄来些“货”,问她愿不愿意试着卖卖。
花姐知道那“货”来路不正,可看着怀里饿得直啃手指头的娃,点了头。一开始是些零散的衣物、鞋帽,后来渐渐有了成箱的肥皂、毛巾,甚至半导体收音机。花姐心知肚明,可钱是真的,能买米买面,能给娃买件不那么破的衣裳。
直到一天,老蛮子对她说,零敲碎打没意思,想赚大钱,得干“大活”。火车上的货,那才叫海了去了。花姐犹豫了几天,看着娃因为营养不良而细瘦的胳膊,又点了头。
跟着老蛮子上了道,白天睡觉,夜里行动,专扒货车。她手脚利落,心也狠,为了护住到手的货,敢跟铁路上巡守的护路队动刀子。
一来二去,“花姐”的名头在道上响了起来。后来她甩开老蛮子,把自己娘家几个堂兄弟、表弟也拉进来,单干。
队伍大了,胆子也更肥,人也凶,从散装的日用百货,到成吨的铝锭、成捆的布匹、整车皮的自行车,没有他们不敢下手的。
案卷上记着,截至落网,她那个团伙盗窃的铁路运输物资,案值三十多万。
捌叁年,盗窃三十多万,还有伤人。
李晋乔看到那个数字时,手指在案卷纸上按出了一个深深的印子。
他见过无数人走进那扇铁门。有些人是真坏,坏得理直气壮;有些人是被逼上梁山,走投无路,一路走一路把自己走没了。
花姐是后一种。她知道自己必死。说那些话时,眼睛一直看着窗外出神,窗户外头是白杨,跟她老家那些瘦伶仃的山杨树不是一个种法。
老李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天在筒子楼里,花姐最后要让孩子叫他一声“叔”。
那不是求饶,也不是攀交情。那是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母亲,在坠入深渊前,用尽最后力气,想把孩子托出水面。哪怕那水面只是一根漂浮的稻草,她也想让孩子抓住。
只是事情远比想的难。花姐的男人听说孩子的事,说,男娃,能卖个好价钱,送来吧。
花姐的娘家人也决绝,说那娃克死了他爷,又克得他亲妈挨了枪子儿,谁要谁带走,反正他们家不认,也别往门上送,晦气。
老李没办法,只好把娃先领回自己家。那孩子叫沙孟宁,在老李家住了俩月,不哭不闹,安静得吓人,给什么吃什么,不给就看着,眼睛像两口深井,望不到底。
李晋乔和曾敏那会儿还没分到房,带着小李乐挤在筒子楼的宿舍里,突然多出个孩子,手忙脚乱。
曾敏白天要上课,晚上回来还得照顾两个小的,累得直不起腰,可看着那孩子沉默的样子,一句抱怨也说不出口。
老李那两个月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子,总算托关系,安排了一次特殊的会见。
这也是和花姐的第三面,行刑前一天。
老李把那张送养协议摊在她面前。她看了很久,久到预审室窗外的日光从白色变成灰蓝。然后她拿起笔,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笔画笨拙,像小学生描红,显见那三年小学没学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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