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偏不倚。
稳稳地跑完一圈。
考官点了点头。
第五项是书。
考的是写字。
每人一张纸,写一首诗。
柳林写的还是那首《春》。
字比昨天更好。
工整有力。
考官看了,眼睛亮了一下。
第六项是数。
考的是算术。
每人一份卷子,上面有几十道题。
加减乘除。
开方乘方。
还有一些应用题。
柳林拿起笔。
一道一道做。
做得很快。
不到半个时辰,就做完了。
全部正确。
考官看着他的卷子,沉默了很久。
这个孩子。
算术也太好了吧。
六项考完。
柳林走出考场。
王富贵在外面等着。
“怎么样。”
柳林说:
“还行。”
王富贵说:
“怎么又是还行。”
柳林说:
“就是还行。”
王富贵无奈地摇了摇头。
“走吧,吃饭去。”
第三天。
第三场。
活学活用。
模拟断案。
这一场考的是脑子。
每人一个案子。
要分析案情。
要找出真相。
要给出判决。
柳林拿到的案子是这样的:
某村有甲乙丙三人。甲和乙是邻居,丙是甲的亲戚。某日,甲发现自家的一只鸡不见了,怀疑是乙偷的。乙不承认。丙说,他亲眼看见乙偷了鸡。乙说丙说谎,因为丙和甲有亲戚关系,故意陷害他。问:谁在说谎?如何证明?
柳林看着这个案子。
想了三息。
然后拿起笔。
开始写。
首先,要证明丙是否说谎,需要看他有没有动机。丙是甲的亲戚,确实有可能偏袒甲。但这不能证明他说谎,只能证明他有说谎的可能。
其次,要证明乙是否偷鸡,需要看证据。丙说亲眼看见乙偷鸡,这是人证。但人证需要佐证。比如,当时在什么位置看见的?距离多远?光线如何?有没有其他人看见?有没有物证?
再次,如果没有人证物证,就要从情理上分析。乙和甲是邻居,平时关系如何?有没有矛盾?乙有没有偷鸡的习惯?丙有没有陷害乙的前科?
最后,我的结论是:此案证据不足,不能判定乙有罪。建议进一步调查,寻找更多证据。同时,也要调查丙的动机,看他是否有说谎的可能。
判决:乙暂不追究,丙的证言存疑,待查。
柳林写完,把卷子交上去。
考官看了很久。
然后抬起头,看着柳林。
“你叫什么。”
柳林说:
“林远。”
考官说:
“多大了。”
柳林说:
“十一。”
考官说:
“十一岁,能有这样的分析,不错。”
柳林说:
“谢谢先生。”
考官说:
“你以前学过断案?”
柳林说:
“没有。”
考官说:
“那你怎么想的。”
柳林说:
“就事论事。”
考官看着他。
看着这个孩子。
那双眼睛,很平静。
像是什么都看透了。
考官忽然说:
“你回去吧。”
“三天后来看榜。”
柳林说:
“谢谢先生。”
他转身走了。
考官看着他的背影。
这个孩子。
不简单。
三天后。
放榜的日子。
王富贵一大早就带着柳林他们来到县城。
榜文贴在书院门口的墙上。
围满了人。
王仁挤进去。
看了半天。
然后挤出来。
“没……没有我。”
王义也挤进去。
看了半天。
挤出来。
“也没有我。”
王礼更矮,挤都挤不进去。
他站在外面,急得直跳。
“我呢我呢!”
柳林说:
“别急。”
他走上去。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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