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强个子不算太高,刚好突破了“残废”的线;胡子不算太长,刚够扎人;脑袋不算太大,刚够想问题;脖子不算太粗,刚够支撑脑袋;耳朵不算太大,刚够听世间风言风语;身材不肥不瘦,刚够生命的适中运作;五官端正,刚够帅哥标准;深邃的眼神,刚够迷倒无知少女;双腿不算太大,刚够走路;双手不算太粗,刚够握紧拳头;皮肤是健康肤色,刚够融入芸芸众生当中。
强强性格外向,爱好繁杂,是一个喜欢写日记的小伙子,今年二十一岁,可想而知,他喜欢的茜茜已经芳龄二十三了。强强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喜欢把生活的点点滴滴写在日记上,便于以后回味。他喜欢那种表达,喜欢在日记里面纵横捭阖,挥斥方遒,信笔涂鸦,笔走龙蛇。强强平时不敢说的话,在日记里面敢说,强强平时不敢做的事,在日记里面敢做。在日记里面强强是一个敢作敢为,敢说敢做强大的人,不过在现实之中,他又相当的渺小,渺小得很不起眼。
上大学的机会来之不易,记得当初奋斗的时候,强强经常在日记里面欢唱这首歌:
“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早就习惯一个人,少人关心少人问,就算无人为我付青春,至少我还保有一份真。拍拍身上的灰尘,我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我想我是多清楚,莫以成败论英雄,人们遭遇本不同,但有豪情壮志在我胸。嘿哟嘿嘿嘿哟嘿,管那山高水也深,黑哟嘿嘿嘿哟嘿,也不能阻挡我奔前程,嘿哟嘿嘿嘿呦嘿,茫茫未知的旅程,我要认真,面对我的人生。……”(二)这首歌带给了强强奋斗的动力与激情,强强高考的成功,归功于自身的努力,归功于家人的支持,归功于老师的帮助,不过更归功于这首歌所带来的动力。所以在强强的日记里面这首歌经常被提起,为的是不忘记,吃水都不忘挖井人,让自己成功的东西怎么能遗忘呢?
强强选的是省外的一所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不过山清水秀,强强就喜欢山清水秀的地方。与其待在名牌大学去天天听噪音,吸食污染,不如到山清水秀的地方去呼吸新鲜空气,陶冶情操。与其在名牌大学减寿,不如在山清水秀的大学延寿。在强强看来,每个大学都是一样的,虽然名牌大学好找工作一点,不过强强是个知足常乐的人,一般的大学也可以找到工作呀,何必用生命来换好工作呢?不管是什么工作,只要尽心尽力,就可以有所作为。
四年一眨眼就会过去,所以,强强来到了省外的那所大学也很珍惜时间,经常会发奋读书,成绩在班上遥遥领先。时间是宝贵的,任何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据说神仙的时间是无限的,不过强强自始至终不相信神仙的存在。
这所大学很多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强强为了扩大交际面,所以想跟每一个同学都打成一片,男生还好说,女生怎么办?总不能半夜到她们寝室去促膝长谈吧?那样的结果会让自己声名狼藉。
为了认识更多的同学,强强加入了很多社团,别人进社团强强不知道是干什么,不过强强进社团,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认识更多的人,扩大交际面。
强强还认识了很多老师,他经常帮助老师干这干那,其实也是为了扩大交际面,给老师好印象。当然强强不想留校,他有更宏伟的理想——当一名教授。
这个宏伟的理想,强强不止一次的跟同学说起,不过换来的更多是不理解。当然强强也把这个理想告诉了茜茜。
强强是怎么认识茜茜的呢?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强强第一次见到茜茜就喜欢上了茜茜,因为茜茜的美丽,因为茜茜的纯真,因为茜茜的质朴,因为茜茜的善良……
强强第一次出省,他没有带太多的东西,在他看来带太多的东西就等于搬家,强强可不想搬家,在父母帮助他准备行李的时候,他已经收拾了一些必须品,带上录取通知书,取道来他要拼搏奋斗四年的梦想之地了。他兴奋不已,都没有来得及让父母好好看看他。
父母自然有些担心,毕竟强强才十八岁,刚成年呀,要是被人拐跑了那就惨了。不过父母的担心是多余的,强强第一个办好了一切手续,在他所在的大学第一个跟父母打了电话,报平安。
(三)强强是第一个报到的人,其他同学以及同学的父母还没有来,可想而知,强强当时是多么的急躁,多么的渴望,多么的期待,多么的焦灼,多么的愿意,多么的……
父母知道强强平安之后,安心了,也很高兴,说过些天去看看强强的学校并带些东西给强强。当初强强选这个学校的时候,父母是极力反对的,但是父母拗不过强强,最终让强强来到了省外的这所大学,其实省内的大学也不错,不过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强强摆脱了牵绊,来到了省外的这所大学,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强强及他的父母,让强强的父母也无可奈何,可能是上天注定,强强将成为那所大学的毕业生。强强说服父母的两大理由,一是不能用生命换好工作,二是所选的学校对口。强强文学功底强,所以选择了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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