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面而来的书香之气,让人倍增好感。
这是一个十分注重形象,又有礼貌的帅气男青年。
沅沅微微有些愣住了,现在是午后阳光最充足的时间。
明媚的阳光打过来,在充满了书香的藏书馆里,熠熠生光。
阳光透过书架,带着斑驳的影子,照耀着眼前犹如白玉般的男子。
“啊?”沅沅一时之间有些愣,看着对方无意识的吐出了一个啊。
那男人长得十分挺拔,和沅沅差了一个头的高度。
此时他十分尊重的微微垂头,带着温和的笑意,礼貌的问道。
“我是说需要帮忙吗?我看你抬起手来,想要够那本书。我怕你不方便。
如果需要帮忙的话我可以代劳。”
沅沅忽然有点心跳加速,对面的男人好温柔啊。
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前卫时尚又帅气的小哥哥。
与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不同。
他身上有着与众不同的时尚感。
虽然穿着最保守的中山装,可是黑色的中山装被他穿的十分合身。
挺直的腰板,贴身的剪裁比西装,更让它显得气度不凡。
这是个十分精致的男人,或者说他足够追求浪漫。
胸前别着的是十分名贵的派克钢笔,他打理头发用的发胶,在这个时代也是十分少见的。
沅沅经历过现代的美容美发,自然知道他这个发型是多么的经受住了时光的考验。
无论怎么看都是帅气且与众不同的。
但是就算如此新潮,他身上有着十分独特的书香气。
甚至比自己三哥更像一个大学生。
这是个十分矛盾的个体,充满神秘,又令无数女子遐想。
最重要的是他很温柔,也很绅士。
沅沅难得有些害羞,却又在片刻恢复过来,笑着朝对方指了指那本书。
“那就谢谢你了,我的身高够着,确实有些不方便。就要那本百年孤独。”
男人轻轻的靠近礼貌的越过沅沅,确保自己没有冒犯对方的同时。
伸出修长的手臂,十分简单的拿下了那本对于沅沅来说有些高度的书。
“你认识这本书?”
对方礼貌地将书递过来,却在看见书面的时候愣了愣笑着说道。
“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的英文很好。因为上面是英文,你却直接说出了他的中文名字。
我很惊讶,毕竟现在大家还是以俄文为主,你竟然能有这么好的英文。”
沅沅文静的朝对方点了点头,感谢的接过了书。
视线不经意间扫过了,对方拿着书本的修长手指。
这手也太长,太好看了!这就是个天生的手模啊!真不错,这手嘿嘿!
沅沅故作镇定的接过书,假装自己是个文静的姑娘。
看到沅沅没有回答自己,男人轻轻的笑了笑,语气落落大方的说道。
“你好,我叫宋云齐,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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