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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章节目录 第四百四十七章 薅薅薅薅(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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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样学了拉丁文和《拜日经》,虽然不至于如同史郎中那么熟练,但至少能自己书写处理一些公文了,将标准放宽一点,他都算是个儒学神甫。

    元琬的父亲元崇景是一名府兵,他的大哥自然是继承府兵之位,而他自己就得谋出路。

    通过折冲府的测试,当一名预备府兵自然是一个选项,但元琬认为,与其冒着风险,去等不知道何时才能到来的,还有可能错过战争,还不如先走武举的捷径。

    这条路更有效率。

    就像他爹打仗打得风湿年年治年年犯,都六转武勋了,都四十好几了,还是进不去讲武堂。

    但假如元琬能够通过武举,那么他便能进入讲武堂,乃至军机处。

    武举是三年一次,每次仅收录十人,得会李卫公兵法和孙子兵法,得会地图绘制与算术,还有体能测试与个人武艺。

    在体能和个人武艺上,元琬算是不怵,而在兵法上,元琬还算可以,就是算术、逻辑、策问等方面,他还是弱了一点。

    元琬想着这事入了神,不想与一人撞了个满怀,两人都是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在下神游物外,不想冲撞了仁兄。”元琬没看清眼前大胡子的模样,只是拍拍屁股站起身,向其行了一礼。

    “元义圭!居然是你!”一声熟悉而粗豪的声音让元琬抬起了头,他仔细辨认,眼前这个满脸大胡子,披头散发的人,居然是当年的同窗好友韩汉斯!

    两年前,元琬等人各自毕业,各奔东西,元琬拿着江袭古的推荐信入了兵马司,韩汉斯却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奉天,不知去了何处。

    元琬还曾暗自神伤,没想到又在此处碰着了。

    “哈哈哈,原来是你,汉斯!”元琬立刻上前,把住了韩汉斯的双臂,“好小子,这两年都去何处了,离开时为何不说一声,喝一杯送别酒再走?”

    “当时,去得匆忙,来不及。”韩汉斯摸着油腻腻的胡子,粗豪地笑了起来。

    元琬佯怒道:“有何事如此匆忙?居然连送个别,喝一杯水酒的时间都没有?”

    “事急从权,事急从权,你看这个。”说着,韩汉斯从腰间摸出了一块牌子,藏在衣袖里,只露出了上半部分。

    元琬两眼一扫,眼神却凝住了:“锦衣,锦衣署?”

    “知道我为何走得匆忙了吧?哦对了。”韩汉斯将腰牌收回,又大大方方地摸出了另一块腰牌,“我现在也是外姓汉人了,现在,我叫韩三保,这还是殿下御赐的名字。”

    元琬知道事情关要,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拉住他的手臂:“那正好,你回来了,我叫上几个同窗好友,咱们得把送别酒和接风酒一起办了,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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