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日耳曼部落进入一座罗马城市后做的第一件事,就一个字,抢!
法兰克人6世纪进入奥弗涅和阿基坦时,他们抢劫仓库和地窖,把俘虏和家畜装车拉走。
果树?砍。庄稼?烧。葡萄?连根拔起!连罗马贵族们的乡间别墅,都拆成石料运走,鸡蛋摇散黄,路上见到了蚯蚓都得竖着切。
由于日耳曼蛮族的劫掠与破坏,使得“汪达尔主义”甚至成为了野蛮破坏的专有名词。
在后期,法兰克人虽然同样定居下来,建立了名为马尔克的公有制村社,但源自蛮族的传统依旧存留了下来,一些日耳曼青年每天大吃大喝,然后到处找仗打,就是不劳作,他们认为劳作可耻,抢劫光荣。
这近百年的无政府时期,简直是商人的噩梦,尤其是管理基层的天父教还鄙视商人的情况下,原先罗马帝国强大的商业力量疯狂地衰落,几乎只有威尼斯保留了其中一部分。
但没有人比冯森更懂西欧商人的力量,和中原不同,由于地中海的存在,西欧的商业是有着极高上限的,只是由于百年的战乱和庄园小农经济,使得商业遭受了打压而已。
都用不了多久,到虔诚者路易的时代,就已经发生为了讨好犹太豪商而改变香槟集市的召开日期的事情了(安息日)。
实际上,冯森的西不列颠公司完全可以找最豪富的犹太人合作,但他偏偏找了这十七家,他们或贫或富,但冯森最看重的,就是他们薄弱的根基——哪怕是身份最高的福尔斯,都只是一个不被父亲所喜爱的低级贵族。
冯森认为,完全由自己培育出来的势力是最放心的,因为上上下下都是自己人,而通过篡夺等手段来获取,虽然见效快,但却后患无穷,在中原的错题本上,这是一道经典错题。
而单干的皇商,同样是中原错题本上又一道经典错题,至于交给官吏,变成官营商人,那更是错题中的错题。
西不列颠公司则是冯森在钻研了前三道错题后得出的新思路,其关键在于,他们有着模糊的身份,虽然他们能够得到官方的支持,但这只是最高统治者的私人行为,做个兼职,搞点外快嘛,很正常。
换句话说,西不列颠公司独立又不完全独立,官方又不完全官方,只要冯森的后代不作死自己挑明下定义,那就没什么事。
至于西不列颠公司是不是错题,那就只有等后世的子孙去验证了,冯森是看不到了。
“公爵大人。”弗拉森的声音打断了冯森的思维,“那我们该如何购买这些呢绒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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